出租汽车资料图。张斌摄
中新网10月10日电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今日,交通部就关于加强出租车管理在车内安装监控设备的建议作出答复,答复指出,对于出租汽车上安装摄像头等视频监控设备已进行了认真论证,考虑到乘客和驾驶员的个人隐私保护以及会增加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经济负担等因素,目前各方仍有不同看法,暂未进行统一要求。
交通部指出,出租汽车在方便社会公众出行的同时,也存在部分出租车司机超速抢行、乱停乱放、变相拒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着经济利益驱使、侥幸心理严重、文明意识不强、法规意识淡薄等诸多方面原因。交通部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国家标准加以指导规范。
对于在出租汽车内安装监控设备,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生命财产安全,解决拒载、绕路等问题起到震慑作用和便于调查取证。交通部表示,已经出台的相关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拒载、绕路等问题,运管部门可以通过出租汽车上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进行调查取证。
交通部就在出租汽车上安装摄像头等视频监控设备指出,已进行了认真论证,考虑到乘客和驾驶员的个人隐私保护以及会增加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的经济负担等因素,目前各方仍有不同看法,暂未进行统一要求。
交通部表示,下一步,将在认真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统筹考虑在出租汽车内安装视频监控的有关建议,积极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有效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原标题:交通部回应出租车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暂未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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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青股份今日分时交易图
新华网消息周末,环保部主管的《环境保护》曝光称收到实名举报信,举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大量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并污染饮用水源。早盘受此影响,长青股份股价一度大幅下挫逾7%。午间,长青股份发布公告回应称,相关报道与事实不符,并做出澄清。截至发稿,该股报13.14元,跌幅3.52%。
长青股份称,公司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和相关手续均有据可查,从未有非法处置行为,从未受到环保部门的任何处罚。
长青股份还表示,媒体报道所涉“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具有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2003年10月2日,公司与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签订了《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由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固废残渣运输途中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并不得将固废残渣擅自转移,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公司依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了转移手续,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长青股份回应称,“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的《检测报告》,报告结果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成分,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均不符,报道所涉污染物与公司无关。”
原标题:长青股份午间紧急公告澄清涉事非法填埋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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