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百盛、华堂、玛莎……百货店在关店瘦身
对传统百货业而言,今年是最困难的一年,密集的关店潮汹涌而至,几乎无一幸免。据联商网《2015年上半年主要零售企业关店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中国主要零售企业(含百货、超市)在国内共计关闭121家,其中百货业态关闭25家。
万达要关近半百货店
近日,国内最大的连锁百货商店万达百货传出了要关闭国内40多家店的消息,占到万达百货所有门店的近一半。截至2015年万达百货在全国共有门店90多家。据万达集团内部下发的文件显示,万达百货将关闭济南、唐山等多个地区共40多家严重亏损的门店,剩余的上海宝山等地区的个别门店将进行调整,压缩经营面积。
对于万达大举关店,普通消费者的感觉是“连背靠大树好乘凉的万达百货都撑不住了”。而在业内人士看来,万达百货大举关店颇有些壮士断臂的勇气,“万达试图通过砍掉不盈利板块快速转型”,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百货业态的衰落大家心里都有数,只不过还有很多人在挣扎,而万达集团掌门人王健林的执行力比较强,转型步伐迈得大。
在业内人士看来,城市新区和中小城市的招商难,扩张中的万达广场不得不建立自有主力店品牌,作为主力店来为招商“撑场”,这些主力店除了万达百货还有万达院线、万达酒店、万达宝贝王、大歌星KTV等,当其定位为支持招商时,盈利能力就是第二位的。“万达百货历史上是万达广场商业配套的重要部分,如同大歌星一样,确切的定位更多的是聚拢人气……万达百货在历史上的使命其实已经完成”,财经专家水皮指出,随着万达广场商业形态的多元化,各种品牌旗舰店进驻以及步行街的配置,百货还构成了同业竞争,所以调整关店,腾出空间来租赁经营势在必行。
“百货店”逐渐远去
在电商的冲击下,零售业中最传统业态的百货业几乎沦为试衣间。在零售业界,百货店逐渐被具有更大体量,更强聚客能力的购物中心取代,“百货店”这个曾经以满足消费者购物为主要目标的传统业态在逐渐离我们远去。有分析人士指出,传统百货业将会成为下一个实体书店,消失在街头。“百货业是零售行业最传统的业态,随着消费层级的分化,单纯的百货业前景非常暗淡。”沈萌指出。
中国百货商业协会副秘书长夏琳对北京晨报记者表示,从2003年以来,中国百货业经历了近十年的黄金发展期,顺风顺水的环境使得百货业轻易就能保持每年两位数的增长,也客观上造就了百货业的不思变化。“在新的形势下,百货业的转型之心比谁都迫切”,夏琳指出,百货业目前的转型主要集中在全渠道O2O及加大自营比重上,“全渠道O2O不仅能打通线上线下,还可以积累大数据。而放弃过往联营的模式,加大自营比重则意味着利润的大幅增长。
百货业只是一个缩影,在新兴消费模式兴起的背景下,“倒闭潮”成为2015年国内零售业唯一的关键词。中国百货商业协会统计显示,从2012年开始出现的中国百货行业关店潮,到2015年有愈演愈烈之势,截止到2015年4月份,全国共有近180家内外资实体百货零售店关店。(记者陈琼)
原标题:传统百货店,下一个实体书店?
稿源:新华网
作者:陈琼

原标题:农村“两权”抵押融资引金融活水
农村金融制度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创新——农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的财产权等“两权”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贷款终于迎来了顶层设计。国务院日前正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试点地区稳妥有序开展“两权”抵押贷款业务,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资产,增加农业生产中长期和规模化经营的资金投入,为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经验。
破冰农房获准抵押但试点范围有限
长久以来,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民的住房财产是不允许用于抵押或者担保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等工作提上议程,而《意见》的发布,意味着这项改革正式进入了“破冰期”。
实际上,在过去一两年时间里,全国陆续有金融机构尝试开展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这项新业务,但由于这项工作可能会对农民基本的住房权利造成影响,并涉及宅基地改革这个敏感话题,且现行法律仍然有所限制,所以这些前期试点非常谨慎,并没有形成太大影响。
此次《意见》提出要求,“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率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全,交易行为公开规范,具备较好基础和支撑条件;二是农户土地流转意愿较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势头良好,具备规模经济效益;三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好,配套政策较为健全。
根据上述要求,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原则上只选择国土资源部牵头确定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开展。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要求延续了政府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谨慎态度,试点范围将会相当有限,全国符合《意见》要求的大约只有十几个地区。据了解,今年年初国家部署了33个地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由于宅基地制度改革被要求封闭运行,目前还没有任何试点公布相关改革方案,各个试点区对当地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也三缄其口,因此市场上还没有关于具体由哪些地区来进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消息。
抢跑经营权抵押业务已遍地开花
和农房抵押业务的谨小慎微不同,各地政府和金融机构对开展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的热情非常高涨。到目前为止,包括北京、四川、湖南等地陆续有金融机构启动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机构包括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各地城商行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超过20个省份的相关地区正在开展试点,颇有全面抢跑之势。
专家分析称,这是因为承包地的经营权抵押是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一项重要内容,也符合国家近期出台的关于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文件精神。而根据要求,未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主要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较好的地区开展,因此试点范围相对于农房抵押试点要大得多。
早在2014年初,四川省成都市就完成了首笔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据成都市温江区农发局副局长吴文彬介绍,该地区过去就有用种植在土地上的苗木做抵押向银行贷款的做法,而开始实施经营权抵押后,农业经营者只需要提供流转合同、营业执照以及《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等证明就可以快速得到放款,而且贷款还不受农作物的市场价格影响。中国农业银行三农政策与业务创新部副总经理王县力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项创新是实实在在有市场需求的。他说,“对于国有大行而言,有很多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抵押物不足,但信贷资金需求量大,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可以作为有效的融资补充。”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特别提出了试点地区将有机会突破现行的法律限制。此前《经济参考报》记者曾走访多个前期试点地区发现,由于《物权法》、《担保法》等明确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于抵押担保,让金融机构颇有顾忌。而《意见》对此则明确提出,试点涉及突破《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等相关法律条款,由国务院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风险抵押物如何处置成关键
多位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除了法律限制外,坏账风险是目前金融机构涉水农村“两权”抵押领域的最大担忧,很多金融机构虽然眼馋这项新兴业务,但迟迟不肯介入。
实际上,前期试点已经出现过坏账风险爆发的情形,有知情人士透露,山东某地有农户把全村的土地经营权都流转过来,随后发现还不上200多万元抵押贷款,就选择了“跑路”,导致银行和农民都拿不回土地。这并非个例,武汉市也处理了数起这种案例,涉案方包括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贷款主体,有些甚至闹到了法院。
对于风险保障,《意见》提出,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需要实现抵押权时,允许金融机构在保证农户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前提下,依法采取多种方式处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处置措施,确保当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承贷银行能顺利实现抵押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含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应与商品住房制定差别化规定。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中宅基地权益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保障抵押权人合法权益。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处置,受让人原则上应限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范围内。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专家分析称,抵押物处置是“两权”抵押改革成败的关键,而《意见》要求同时顾及了保障农民的承包权和基本住房权利两项权利,以及金融机构对抵押物的合法处置权,这就需要各试点地区在实践操作中进行大量的创新和探索。而记者了解到,为防范金融风险及农民失地风险,各地已经探索出了不少创新性做法。例如重庆市、吉林省、湖北省等多个省市都设立了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由借款主体、金融机构和当地政府共同承担损失风险。
对于试点的规范运行,《意见》还进一步提出,人民银行、银监会会同相关单位,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信贷管理制度并制定实施细则等。
原标题:农村“两权”抵押融资引金融活水农民住房将可抵押变现
稿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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