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从发改委网站获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旨在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停车产业化、解决城市停车难等问题。
《意见》明确建设重点,以居住区、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P+R)、医院、学校、旅游景区等特殊地区为重点,在内部通过挖潜及改造建设停车设施,并在有条件的周边区域增建公共停车设施。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意见》鼓励社会参与。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城市停车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
《意见》推动停车智能化信息化。各地加快对城市停车资源状况摸底调查,建立停车基础数据库,实时更新数据,并对外开放共享;促进咪表停车系统、智能停车诱导系统、自动识别车牌系统等高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加强不同停车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促进停车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支持移动终端互联网停车应用的开发与推广,鼓励出行前进行停车查询、预订车位,实现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因寻找停车泊位诱发的交通需求。
A股中智能停车概念股鸿路钢构、联络互动、齐星铁塔等,望受益于政策落实对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推动。
原标题:七部委齐推城市停车设施建设聚焦停车智能化
稿源:新华网
作者:

长青股份今日分时交易图
新华网消息周末,环保部主管的《环境保护》曝光称收到实名举报信,举报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长期大量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并污染饮用水源。早盘受此影响,长青股份股价一度大幅下挫逾7%。午间,长青股份发布公告回应称,相关报道与事实不符,并做出澄清。截至发稿,该股报13.14元,跌幅3.52%。
长青股份称,公司长期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处置流程和相关手续均有据可查,从未有非法处置行为,从未受到环保部门的任何处罚。
长青股份还表示,媒体报道所涉“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具有经环保部门批准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2003年10月2日,公司与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签订了《协议书》,协议明确约定:由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进行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固废残渣运输途中不得有抛洒滴漏现象,并不得将固废残渣擅自转移,否则一切责任自负。公司依照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办理了转移手续,公司的危险废物处置流程符合《江苏省危险废物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与公司无关。
长青股份回应称,“根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的《检测报告》,报告结果中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成分,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及废弃物均不符,报道所涉污染物与公司无关。”
原标题:长青股份午间紧急公告澄清涉事非法填埋废弃物
稿源:新华网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