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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星力打鱼摇钱树,花旗:英国脱欧公投或引发长久不确定性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17 22: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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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有部分第三方网销平台,聘用无任何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

  8月18日,保监会下发的《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以后庞大的保险营销员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书作为上岗的前提,“以后代理人资格证书将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有业内人士表示,营销员不再“持证上岗”为大量打“擦边球”运营的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提供便利,使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今后将只登记不考试

  《通知》称,根据全国人大此前对《保险法》部分条款作出了修改,取消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为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保监会表示,将尽快制定完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相关管理制度。各保监局不得受理保险销售(含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审批事项,并依法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保监会决定废止《关于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不再委托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前,所属公司应当为其在保监会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执业登记,资格证书不作为执业登记管理的必要条件。

  《通知》下发后,意味着,庞大的营销员群体将不再以代理人资格证作为展业的前提,保险公司也省去一大笔培训费用。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保险业职工人数94.17万人,较年初增加3.7万人,保险代理人员378.30万人,较年初增加53.01万人。

  根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由于保险代理人具有高流动性,一般新入职保险营销人员都要经过保险公司两周入职培训,培训结束之后,参加保险协会组织的代理人资格考试后,方能“名正言顺”地展业。

  取消代理人资格考试后,保险从业人员的门槛进一步降低,销售误导是否也会随之而来?

  虽然取消了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但保监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保险法第111条和第122条规定,规范从业人员准入管理,对从业人员进行甄选,加强专业培训。

  保监会同时要求地方保监局要认真督促辖内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严把准入关,加强风险监控。对于把关不严,造成客户投诉率、保单退保率等风险指标异常的机构,保监局应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虽然保监会规定不再持证上岗,但在学历上有一定的限制,间接提高了销售人员的准入门槛。保监会此前《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执业管理、保险机构的管理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就要求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学历的规定。

  此前,《证券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第三方网销保险平台,大量聘用一些无任何保险销售资质的营销人员销售保险,部分平台更是短期内聚集超10万人(详见本报8月13日报道《第三方互联网平台60%高佣金招人部分没保险销售资质》)。

  而此次《通知》的“及时”下发,对这些保险销售平台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使这类互联网保险平台不再冒着违规的风险“顶风作案”。

  降低门槛能降低成本吗

  长期以来,保险营销员因为准入门槛低、工资低、误导多、流失率高等因素饱受社会“非议”,也正因为此,保险公司历年来增员异常艰难。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撰写的《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2011年至2013年有508万人加入营销员行列,同时有502万人流失。人员大量流失,造成保险业务大幅度波动,营业成本大幅度攀升。

  营销员的社会形象也未得到有效改观。《证券日报》近期刊发的《暴增53万人保险营销员上半年增员创6年新高》稿件被某门户网站转载后,有2654网友进行了评论,270人进行跟帖。

  位于热评榜前列的包括、“保险就是个骗局”等评论,也有部分网友为保险“正名”,但迅速被“淹没”在谩骂的跟帖中。

  事实上,为提高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杜绝销售误导等违规操作,保监会此前下发了多个文件,如禁止营销员在银行销售保险、销售保险需要录音录像、电销设置黑名单、制定严格的电话回访措施等制度,但从目前实行情况来看,要改善保险从业者的形象,措施仅停留在制度层面似乎也是还不够的。证券日报见习记者苏向杲

  原标题:监管松口保险营销员可以“无证上岗”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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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租车网站首页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提到“房东”这个词儿,相信大家并不陌生,但说起“车东”,可能很多人就觉得新鲜了。这两年,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种新型的网络P2P租车平台悄然兴起,“车东”这个词儿也就逐渐流行起来。所谓“车东”,就是把自己的私家车出租给别人使用的车主。通过P2P租车平台,车主招租养车,闲置的私家车变身“摇钱树”;租客能够以更便捷的方式、更实惠的价格,租用他人的私家车,听起来是一种“双赢”的结果。

  不过,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问题也逐渐显露。近日,PP租车等租车平台就在多地出现了车辆丢失、被抵押等情况,导致车主维权艰难,P2P租车模式所存在的隐患值得关注。

  一次偶然的机会,北京的王先生在网上看到广告后心动了。考虑到家里有辆价值40多万的奥迪Q3在闲置,王先生准备把车通过租车平台租出去。他觉得,有了平台作保障,不仅能有一份不错的收益,爱车的安全性也能保证。

  王先生:去年家里放了3辆车,我经常不开。偶尔发现他们这个平台很好,他们当时做的广告是零风险,百分之百赔付。我也查过他们的信息,也打过电话问过他们,如果车丢了怎么办。客服告诉我说,肯定会对车负责任的。我就觉得比较安全,就开始租了。

  在平台注册成功后,租车平台很快就来人,帮着王先生办理了后续的手续。

  王先生:我是去年12月份注册的,先把资料传到平台,然后平台有安装GPS的人来,把车辆整个照几张相,然后把GPS安装上就可以了。

  几天后,王先生就把车租了出去,并顺利拿到了爱车赚到的“第一桶金”。一周时间得到了3500元的收益,这样王先生感觉非常满意。不久,第二笔订单又过来了。

  今年年初,有租客和王先生约定,在今年1月17号到24号租他的车辆。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这笔订单却出了问题。

  王先生:23号晚上12点多,当时天津一个抵押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有人要把车在我们这里抵押,我当时就给租客打电话,手机关机。我给他们PP租车客服打电话,告诉这个情况。第二天PP租车的人就去天津找车。这辆车不在,可能是GPS已经被拆了,就去派出所报警。

  在多方努力下,王先生终于在今年4月底找回了失控几个月的车辆。但王先生发现,车辆明显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坏,而且还有多次违章记录。

  王先生:车身上有伤,还有当时车上5个GPS全被拆了。当时这辆车在天津的违章是扣分12分。

  上海的罗先生也有类似的遭遇。去年底,罗先生在车辆租出去的第二天,就发现车被租赁者非法抵押,后来租车平台根据定位,在山东找到了他的车,但半年后才把车取回来。在失控的这段时间中,罗先生的车车体折损严重,车内很多东西也都丢失了。罗先生说,到现在为止,租车平台仍然没有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罗先生:这个车当时有两三万公里没保养,年检这些标志全面是假的,河北的一个牌照。当时我和(租车平台)上海的张经理沟通了,后来他电话给我,说这些东西我们不赔的,不赔我就开始维权了。

  租车收益不仅没按预期的那样收到,车辆还遭到了损坏,王先生等人的遭遇给我们提了一个醒儿——P2P租车模式的确是有风险的。那么,这是否意味着P2P租车模式就不可靠了呢?

  记者调查发现,与王先生有相似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尽管各大P2P租车平台都宣称拥有严格的审查和风险把控能力,但车辆丢失、被盗,以及由此引发的赔偿问题依然频发。

  今年3月,多名事故车主来到PP租车网总部,就租车过程中产生的纠纷进行交涉。今年5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针对国内首例P2P汽车共享行业的诈骗案进行审判,犯罪人杨某被判处四年半有期徒刑。不久前,PP租车联手海淀警方转战山东、吉林、河北等10个省市,打掉了4个涉嫌利用真实身份从网络平台租车抵押转卖的诈骗犯罪团伙。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高级工程师张一兵认为,车辆丢失、被盗的现象在传统租车行业同样存在:

  张一兵:汽车租赁经营的一个特点就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获得使用权肯定会把车放在承租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为非法分子提供了典当啊、抵押啊,转卖租赁车的可能。

  不过,在张一兵看来,尽管有便捷和经济的优点,但P2P租车平台与传统的租车行业相比,风险控制能力并不高,因此成为诈骗分子更青睐的对象。

  张一兵:主要的原因是个人的私车更便于诈骗分子拿去销赃、抵押。因为你们租赁公司去卖或者抵押的话,人家会怀疑你。如果是个人的车,容易消除对方的怀疑。第二,租赁企业一般有严格的信用审核手段,在事后如果发生车辆被骗、丢失,他有强大的租车人员和机构,能比较好地应付这种风险,个人租车存在这方面的问题。如果追车辆的话,租赁公司因为是追自己的车,法律关系清楚,执行力度就很大,包括公安、法院这方面的配合问题。如果平台的车丢了,谁来追?如果车主自己追,显然没有那么强的执行力。如果委托平台来追,因为平台不是车的所有人,法律关系上比较复杂,执行力上也会减弱。所以显然诈骗分子会更喜欢骗P2P平台上的车。

  但在PP租车联合创始人王嘉明看来,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是完全可以保障的,车主根本不用担心。

  王嘉明:从入口处,所有的用户、租客,我们会进行一个审核。我们也在接入信用评级的东西,确保所有的用户、租客在加入的时候,我们会进一步初选,评估这种高风险的人群。第二,在事中,我们会给每辆车加装我们定位的设备,设备会根据后台大数据分析进行监控,系统会自动分析进行甄别。如果有风险的话,在这个阶段是可以发现的。第三,如果出现被盗抢的恶意事件,保底的方案是,我们会有保险金可以赔付。

  虽然王嘉明认为P2P租车模式的安全性没有问题,但从私家车主们经历来看,车辆丢失后出现的纠纷,很多都没有很好地解决。王先生说,自己就没有和租车平台就赔偿问题并达成一致。下一步,他准备把受损的车卖掉。

  王先生:有很多车主,租的车找回来之后,他们心里也有阴影。他们就卖了,卖了之后再换车。

  除了车辆安全性问题,私家车接入P2P租车平台也可能面临着法律障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私家车不能从事汽车租赁经营。但在目前,对于私家车通过P2P租车平台,出租给他人使用来盈利的情况,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对于外界的合法性质疑,王嘉明认为,PP租车是P2P汽车共享自驾模式,不属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范畴。

  王嘉明:我们这个是裸车出租,这个不会面临政策上的影响。

  但在张一兵看来,共享自驾模式仍有触碰法律红线的嫌疑。

  张一兵:P2P租车所面临的法律法规问题和专车非常类似。两者都面对着非法经营和是否获得许可的问题。

  对于P2P租车模式的未来,张一兵认为,并不会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

  张一兵:我认为他并不是主流,无论是在国内国外。他在规模上不会超越传统的租赁企业,将来我认为也不会超越传统租赁企业,将来也不会。人们对汽车共享的服务,需要一个高质量的服务,这种私人之间的租赁,我觉得只是满足一部分对价格比较敏感的客户全。受各方面的限制,不可能成为比较普遍的业务模式。(记者刘会民)

  原标题: P2P租车“看起来很美”:风控能力存疑理赔困难重重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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