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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通知」新版捕鱼平台,马特达蒙打造《跑者》真人秀 冠军奖金高达100万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 2023-03-17 04: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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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正式公布。

  意见提出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意见表示,要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为此意见提出了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等18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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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国发〔2015〕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内贸易流通(以下简称内贸流通)是我国改革开放最早、市场化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目前已初步形成主体多元、方式多样、开放竞争的格局,对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支撑作用和先导性引领作用日益增强。做强现代流通业这个国民经济大产业,可以对接生产和消费,促进结构优化和发展方式转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内贸流通工作,对深化改革、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作了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现就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问题导向与超前谋划相结合、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法治建设,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优化发展环境,完善治理体系,促进内贸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促进流通主体公平竞争,促进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自由高效流动,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做好规划引导,完善促进政策,增强调控能力,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信息公开和共享。

  坚持以创新转型为引领。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完善促进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内贸流通内涵式发展、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健全内贸流通法律法规、标准、信用等制度体系,提升监管执法效能,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加快建设法治市场。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内贸流通统一开放、创新驱动、稳定运行、规范有序、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使内贸流通成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为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夯实基础。

  二、健全内贸流通统一开放的发展体系

  (四)加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降低社会流通总成本。

  消除市场分割。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及做法。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禁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推动建立区域合作协调机制,鼓励各地就跨区域合作事项加强沟通协商,探索建立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

  打破行业垄断。完善反垄断执法机制,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加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禁止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收取不合理费用或强制设置不合理的交易条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关系。

  (五)统筹规划全国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

  推进大流通网络建设。提升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流通产业集聚区和沈阳—长春—哈尔滨、郑州—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四大流通产业集聚带的消费集聚、产业服务、民生保障功能,打造一批连接国内国际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重要支点城市,形成畅通高效的全国骨干流通网络。

  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推进京津冀流通产业协同发展,统筹规划建设三地流通设施,促进共建共享。依托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走廊,建设沿江物流主干道,推动形成若干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打造长江商贸走廊。将流通发展所需的相关设施和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实施全国流通节点城市布局规划,加强区域衔接。

  推进城乡流通网络一体化。统筹规划城乡商业网点的功能和布局,提高流通设施利用效率和商业服务便利化水平。整合商务、供销、邮政等各方面资源,加强农村地区商业网点建设。加强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革命老区市场建设的支持,保障居民基本商业服务需要。

  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将内贸流通纳入同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内容,做好流通规划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衔接,确保依法依规推进流通设施项目建设,各地制修订相关规划时应充分征求本行政区域流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探索建立跨区域流通设施规划编制协调机制和相关部门之间规划衔接机制,推动规划对接、政策联动和资源共享。

  (六)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

  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加大对流通企业境外投资的支持,统筹规划商贸物流型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支持企业建设境外营销、支付结算和仓储物流网络,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化水平。

  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战略,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流通网络。培育一批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品交易市场。打造一批内外贸结合、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大型会展平台。发展一批连接国际国内市场、运行规范有序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

  进一步提高内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水平。放开商贸物流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外资投向共同配送、连锁配送以及鲜活农产品配送等现代物流服务领域。更加注重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商业模式和知名品牌,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采购、营销等功能性区域中心。

  (七)完善流通设施建设管理体系,加强流通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基础性流通设施建设模式。对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建立投资保障、运营和监督管理新模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和市场异常波动的功能。

  完善微利经营的流通设施建设保障制度。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和家政、养老、再生资源回收等设施用地需求。加强大型物流节点和公共物流配送设施系统性布局、协同性建设,提升物流配送的集约化水平。

  改进市场化商业设施建设引导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城市商业面积监测预警,定期发布大型商业设施供给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统筹大型实体和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建设,避免盲目重复建设。

  三、提升内贸流通创新驱动水平

  (八)强化内贸流通创新的市场导向。

  推动新兴流通方式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流通行动,加快流通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引导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鼓励发展生活消费品、生产资料、生活服务等各类专业电子商务平台,带动共享、协同、融合、集约等新兴模式发展。促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引导更多农业从业者和涉农企业参与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各地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链,开辟农产品流通新渠道。推广拍卖、电子交易等农产品交易方式。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培育多元化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服务网络。促进电子商务进社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整合社区现有便民服务设施,开展电子商务相关配套服务。

  推动传统流通企业转型模式创新。鼓励零售企业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经营模式,实行深度联营,通过集中采购、买断经营、开发自有品牌等方式,提高自营比例。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连锁经营规模,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鼓励流通企业发挥线下实体店的物流、服务、体验等优势,与线上商流、资金流、信息流融合,形成优势互补。支持流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订店取、网订店送、上门服务、社区配送等各类便民服务。引导各类批发市场自建网络交易平台或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经营,推动实体市场与网络市场协同发展。推动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加强供应链管理,鼓励向设计、研发、生产环节延伸,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同,满足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和智慧物流,鼓励物联网等技术在仓储系统中的应用,支持建设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车源、货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高效匹配,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高物流社会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模式创新。鼓励绿色商品消费,引导流通企业扩大绿色商品采购和销售,推行绿色包装和绿色物流,推行绿色供应链环境管理,推动完善绿色商品认证制度和标准体系。鼓励旧货市场规范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研究建立废弃商品回收的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责任机制,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清运处理网络体系融合,促进商贸流通网络与逆向物流体系(即商品废弃后,经消费端回到供应端的活动及过程,包括废物回收、再制造再加工、报废处理等)共享。制订内贸流通领域节能节水和环保技术、产品、设备推广目录,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的节能环保改造。

  推动文化培育传播形式创新。弘扬诚信文化,加强以诚信兴商为主的商业文化建设。加强对内贸流通领域传统技艺的保护,支持中华老字号创新发展,促进民族特色商品流通。鼓励商品创意设计创新,支持消费类产品提升新产品设计和研发能力,以创意设计增加消费品附加值。提升商业设施的文化内涵,引导流通企业在商品陈列、商场装饰、环境营造等方面突出创意特色,增加商业设施和商业街区的文化底蕴,推动现代商业与传统文化融合创新。建立健全品牌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促进传统节庆、民俗文化消费,培育健康文明的消费文化。

  (九)增强内贸流通创新的支撑能力。

  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加大对包括流通领域在内的各领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支持。支持发展创业投资基金、天使投资群体,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加大对流通创新领域的投资。完善流通企业融资模式,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依法合规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支持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中小流通企业。

  健全支撑服务体系。推动现代物流、在线支付等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孵化服务,支持发展校企合作、商学结合等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专业化创新服务机构发展,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完善创新成果交易机制,积极发展各类商贸服务交易平台。研究建立流通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创业创新基地提高对中小流通企业的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内贸流通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非公有资本和国有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鼓励流通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创新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完善相关政策,按照主体自愿的原则,引导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

  (十)加大内贸流通创新的保护力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侵权假冒商品行为,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力度。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缩短确权审查、侵权处理周期。

  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健全交易规则、管理制度、信用体系和服务标准,构建良好的电子商务生态圈。加强区域间统筹协调,引导各地有序建设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增强内贸流通稳定运行的保障能力

  (十一)完善信息服务体系。

  强化大数据在政府内贸流通信息服务中的应用。利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运行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提高市场调控和公共信息服务的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信息资源开放,建立政府与社会紧密互动的大数据采集机制,形成高效率的内贸流通综合数据平台。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层基础,完善行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完善电子商务、服务消费等统计调查制度,完善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协作机制,强化统计监测制度执行刚性。

  推动内贸流通行业中介组织开展大数据的推广应用。利用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方式,鼓励行业中介组织深入挖掘和研发大数据公共服务产品,加强对大数据技术应用的宣传和推广,服务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和大数据产业发展需要。

  鼓励流通企业开展大数据的创新应用。引导流通企业利用大数据技术推进市场拓展、精准营销和优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推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引导建立数据交换交易的规范与标准,规范数据交易行为。

  (十二)创新市场应急调控机制。

  完善市场应急调控管理体系。按照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快速响应的原则,健全市场应急供应管理制度和协调机制。应对全国范围和跨区域市场异常波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应对区域性市场异常波动主要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

  健全突发事件市场应急保供预案。细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情况下市场应急保供预案和措施。根据突发事件对市场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综合运用信息引导、企业采购、跨区域调运、储备投放、进口组织、限量供应、依法征用等方式,建立基本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机制。

  完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中央储备与地方储备、政府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的商品应急储备体系。建立储备商品定期检查检验制度,确保储备安全。推广商业储备模式,推进商业储备市场化运作和储备主体多元化。

  增强市场应急保供能力。建设应急商品数据库,及时掌握相关应急商品产销和库存情况,保障信息传导畅通和组织调度科学有序。实施应急保供重点联系企业动态管理,保持合理库存水平,增强投放力量,合理规划设置应急商品集散地和投放网点。探索利用商业保险稳定生活必需品供应机制,推动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流通保险产品创新。

  (十三)构建重要商品追溯体系。

  建设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以及其他对消费者生命健康有较大影响的商品为重点,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设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逐步增加可追溯商品品种。

  完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的管理体制。坚持统一规划、统一标准、分级建设、属地管理的原则,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统一的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务体系,形成全国上下一体、协同运作的重要商品追溯体系管理体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追溯体系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商品追溯体系持续有效运行的保障机制。

  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完善重要商品追溯大数据分析与智能化应用机制,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促进、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五、健全内贸流通规范有序的规制体系

  (十四)加快推进流通立法。

  完善流通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商品流通法立法进程,确立流通设施建设、商品流通保障、流通秩序维护、流通行业发展以及市场监管等基本制度。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电子商务促进等法律制度。

  健全流通法规规章。完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的配套法规制度,强化对市场竞争行为和监管执法行为的规范。加快制订内贸流通各行业领域的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相关参与方行为,推动建立公平、透明的行业规则。对内贸流通领域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相适应的现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订或废止。

  推进流通领域地方立法。坚持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结合,鼓励地方在立法权限范围内先行先试。

  (十五)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加强流通领域执法。创新管理机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执法力量,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完善受理、办理、转办和督办机制。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和案件移送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相关工作纳入中央、省、市、县四级人民政府统一建设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

  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加强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监管执法中的应用,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和流通企业信息公示,加强市场监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机构的合作,引入社会监督力量。创新企业产品质量执法检查方式,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创新电子商务监管模式,健全消费者维权和交易争端解决机制。

  (十六)加强流通标准化建设。

  健全流通标准体系。加快构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的内贸流通标准体系。扩大标准覆盖面、增强适用性,加强商贸物流、电子商务、农产品流通、居民生活服务等重点领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强化流通标准实施应用。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内贸流通标准实施应用机制。推动建立经营场所服务标准公开公示制度,倡导流通企业以标准为依据规范服务、交易和管理行为。

  完善流通标准管理。加快内贸流通标准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程序、缩短制修订周期。选择具备条件的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建立重点标准实施监督和评价制度,加强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

  (十七)加快流通信用体系建设。

  推动建立行政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基础,推动各地建设流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依法向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在行政管理中依法使用流通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对企业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引导建立市场化综合信用评价机制。在商品零售、居民服务等行业推动建立以交易信息为基础的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商品交易市场、物流园区以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建立入驻商户信用评价机制,鼓励按照信用级别向入驻商户提供差别化的信用服务。

  支持建立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支持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行业加快发展,创新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会员企业信用档案,推动具有上下游产业关系的行业协会商会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六、健全内贸流通协调高效的管理体制

  (十八)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明确政府职责。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法规、规章、政策、标准的制订和实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信用建设,提供信息等公共服务,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依法管理特殊流通行业。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界定内贸流通领域经营活动审批、资格许可和认定等管理事项,加快推广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规范行政许可流程,取消涉及内贸流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结合市场准入制度改革,推行内贸流通领域负面清单制度。

  严格依法履职。建立健全内贸流通行政管理权力清单、部门责任清单等制度,公开涉及内贸流通的行政管理和资金支持事项。

  (十九)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权责。

  发挥中央政府宏观指导作用。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订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加强跨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调控,按国务院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强化地方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职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内贸流通领域全国性法律法规、战略、规划、政策和标准的贯彻实施,结合当地特点,制订本地区的规划、政策和标准,着力加强本行政区域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信用建设、公共服务、应急保供等职责。

  (二十)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

  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商务主管部门要履行好内贸流通工作综合统筹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探索建立内贸流通领域管理制度制定、执行与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

  探索建立大流通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和优化内贸流通管理职责,加强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农产品市场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的统筹协调。

  (二十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厘清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的职能边界,创新行业协会商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商会的新型合作关系。

  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加快发展。制订支持和鼓励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商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升行业服务和管理水平,发挥其在加强行业自律、服务行业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等方面的作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重要的改革要先行试点,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经验。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制订实施方案,出台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意见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原标题:国务院发文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

  稿源:新华网

  作者:

「重大通知」 导读:新版捕鱼平台 无需打开直接搜索微信【—606385—】,解读比利时遭恐袭:欧洲自掘坟墓 给中国五大警示.

  编者按:

  一边是专车公司挟资本和技术在全国各大城市快速扩张后遭遇监管困境,一边是传统的出租车行业积弊重重,在内忧外患中面临改革僵局。互联网+在给民众出行带来便利同时,也让出租车行业面临尴尬的十字路口,进退失据,前路不明。“车在囧途”系列报道分为上中下三组,意在深度剖析出租车面临的行业困局,为其在监管和创新之间实现行业突围画出相对清晰的改革路线图。

  由于开创了“手机召车、在线支付、补贴优惠、车型多样”的出行新体验,互联网约租车这一业态从两年前出租车搭载使用起步,到近半年来以私家车为主开展“专车”业务,受到消费者欢迎,服务规模在部分城市已紧逼传统出租车。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

  不过应该看到,网约“专车”在现行监管体系之外和非法营运的质疑声中“灰色崛起”,一方面倒逼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现可喜变局,另一方面因监管政策尚未明确,容易引发乘客权益难保证、损害市场公平、新旧业态冲突频发等问题。

  网约“专车”崛起

  如同淘宝网重塑商业形态一样,滴滴快的“领跑”的网约“专车”,正在迅猛改变传统出租车行业格局。“滴滴快的已成为世界最大的交通服务平台。从本质上讲,我们正在建设交通运输行业的‘淘宝网’。”滴滴快的总裁柳青说。

  “出行产业面临的问题突出,打车难,出租车骆驼祥子式的巡游,群众有刚需和痛点,我们利用成熟的移动互联技术,最早切入点就是出租,解决出门难,这是朴素的想法。”滴滴快的公司总裁柳青表示。

  据柳青透露,目前滴滴快的平台下注册的专车已超过40万辆,日均150万次的出行服务,今年年底专车数量将达到100万辆。据记者了解,滴滴快的公司的专车来自私家车挂靠。自今年5月份滴滴快车上线以来,截至7月11日,滴滴快车注册司机已经达到327万,而这些车辆基本都是私家车。截至9月11日,在滴滴快车上注册的司机数量达到745万。也就是说,在两个月内的时间内,加入滴滴快车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实现了翻番,并且这个数字还在快速增长。

  成立于2010年的易到用车,也声称目前服务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济南等国内80多个城市,同时在海外30个城市开展业务,平台上有1500家租赁公司,注册会员超过1000万,目前总共有超过10万台车,然而,超过80%的车辆来自私家车。

  美国互联网约租车平台公司优步自推出“人民优步”以来,私家车车主注册“井喷”,目前已覆盖200多个城市,从去年中国区域的日均1000单发展到现在的日均100万单。5月份,在北京、广州、成都、杭州注册车辆达66万,活跃数在22万左右。

  9月9日,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滴滴快的CEO程维透露,该公司已经完成了新一轮总额为30亿美元的融资,此轮融资下来,滴滴快的的估值已经达到165亿美元。在这笔迄今最大规模非上市公司融资的背后,是滴滴快的业务的飞速发展:除了每天为传统出租车撮合订单500万以上,网约“专车”订单量每周增长30%,日订单量已突破300万。

  日前,优步宣称在新一轮的融资中募集到12亿美元,其中包括来自百度的投资,这次融资使独立于优步的Uber China达到70亿美元的投资前估值。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王军分析称,目前网约“专车”运营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是“租赁车+代驾”,即利用企业自有租赁车辆,通过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和乘客签定“四方协议”提供服务。第二种是私家车加盟,这一模式通过两种方式争取合法性:一是强调自身是公益性的“合乘”;二是通过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车主签约劳务公司,实现形式上的“四方协议”操作。

  网约“专车”以全新方式缓解了“打车难”:手机点击召车,三五分钟后车辆到位,到达目的地后在线支付费用,随后可对司机服务质量评价,根据费用差异可选择不同档次车型,车上还提供免费矿泉水、手机充电器。

  多重矛盾待解

  网约车平台遵循“羊毛出在猪身上”的新逻辑,追求规模效益、自然垄断和换取资本市场回报是其竞争法则,由此冲击传统行业并产生多重矛盾和风险。

  ——网约“专车”乘客权益难保证。中国法学会助理研究员刘金瑞说,通过乘客、网络平台、租赁公司、劳务公司“四方协议”提供服务是目前网约“专车”主要操作方式,这种“车辆租赁+司机代驾”服务,乘客作为承运人,需要对意外损失承担主要法律责任。保险方面,私家车投保额度低于出租车,在营运中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还可拒绝理赔。

  各平台网约“专车”司机入职须进行的安全驾驶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等背景审查,执行力度参差不齐。上海市相关部门今年前5个月对147名“专车”司机抽查中,发现3人有犯罪前科。近期广州、西安等地出现了“专车”司机性侵或骚扰女乘客事件。

  ——市场公平受创,政府公信受损。一些西安出租车司机称,即使是不交“份子钱”的私户车,也要承担每年8000元经营权使用费、每月420元定额税、每月360元管理费,而且车辆8年强制报废,“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却不承担任何税费。也有杭州出租车司机表示,网约“专车”虽然大多定价高于出租车,但各平台大量“烧钱”补贴司机和乘客,在“颠覆和替代”合法出租车。

  北京市主管部门今年上半年共查处963起非法运营车辆案件,并于6月2日约谈了“滴滴专车”平台负责人。对此,一些出租车司机表示:“打击来打击去,‘专车’还在招摇过市。如果真心打击‘专车’,为何不查处平台?‘抓喽啰不抓大王’的执法让人不解。”

  ——网约“专车”盘活闲置车辆是把双刃剑。“通过共享闲置私家车运力,逐步减少私家车出行总量”是网约车平台发展的远景。

  优步创始人卡兰尼克今年5月在贵州表示,全球10亿多辆机动车,1.5亿辆在中国,而其中将近96%都没有得到有效利用,如果可以将这些车中哪怕一少部分实现100%的利用率,则可以减少很多上路车辆。当使用软件叫车出行的成本低于养一辆私家车的时候,很多人就不需要自己买车了。

  但就短期而言,网约“专车”释放和刺激打车需求、加剧道路拥堵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上海交大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黄少卿说,上海140万辆私家车,假如10%接入网络平台,每天提供2至3个小时服务,就相当于每天高峰期增加了28万辆车通行。北京交通部门监测,限行限购措施实行后,北京交通拥堵指数每天在6至7之间,近两年则达到8以上,而这两年正是网约车大发展阶段。

  各方态度“撕裂”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注册的私家车车主数量已经近千万。由于能享受到便捷、优质服务,民众对互联网约租车这种新业态欢呼雀跃,但主管政府部门、同行业间对私家车接入互联网约租车平台态度迥异。

  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部确认互联网专车合法身份,肯定其创新服务模式,但是三令五申地禁止私家车接入平台参与经营,这一要求正遭遇严重挑战。目前互联网约租车平台上的专车绝大部分是私家车。

  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公路交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虞明远表示,互联网约租车有助于盘活存量车辆资源,缓解出租车供给不足,打破出租车行业垄断体制,满足民众高品质、多层次、个性化的出行需求,发展共享经济,减少拥堵、降低碳排放,有助缓解社会就业压力,这种新业态的发展趋势是挡不住的。

  神州专车的车辆都是来自租赁公司,司机是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是完全按照交通部监管精神进行架构设计的。面对同行大批接入私家车,神州专车感觉这个市场发展缺乏公平环境。“合法专车的成本起码要高于50%。我们合法经营缴纳17%的增值税,私家车挂靠谁来缴税?私家车出了事故谁来负责?”神州专车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嗨租车董事长章瑞平也表示,私家车通过挂靠租赁公司进入专车市场,是不公平竞争,这个会把市场搞乱了。不能因为它满足了市场的需求,就考虑将其合法化。

  北京首汽集团副总经理梁海晨、北京新月联合出租车公司副总经理王学强表示,目前互联网约租车的合法性、安全性、公平和效率都受到质疑。北京交委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刘继芬表示,出租汽车对道路资源的占用是普通车辆的10倍,如果私家车放开,行驶车辆会增加10倍,将会给城市道路交通造成严重拥堵,北京目前不具有这个条件。

  目前,虽然互联网约租车监管政策尚未出台,然而交通部多次表态严禁私家车接入平台。“滴滴快车的私家车数量已经超过全国出租车的数量了,这么大的体量你说是违法的,这是很离谱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傅蔚冈表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表示,交通部酝酿出台新规定,对于互联网约租车服务,车辆需要取得营运许可,司机需要取得准入许可,平台也要取得政府许可。“最大的问题就是,如此一来私家车想做互联网约租车就需要把车变成营运车辆,而对营运车辆要求8年报废。已经加入的数百万辆私家车的出路在何方?”

  原标题:网约“专车”灰色崛起与出租行业多重矛盾待解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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