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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海回狂白话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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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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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法 戒 录


总劝(共二则,一法、一戒)


  在无边无际的轮回中,众生的罪业深广如海,其中最难断除的就是色欲。世间万象纷繁扰扰,其中最容易触犯的便是邪淫。拔山盖世的英雄,因此而国破身亡。文采绚丽的才子,因此而身败名裂。从古至今,无论贤良与愚昧,全都在所难免。况且世风日下,古道沦亡,不仅放浪轻浮之人沉迷于****场所,多才多艺的文人也慕恋风尘女子。嘴里说要节制欲望,欲望却更加强烈。耳中听到戒除淫欲,淫心却倍加旺盛。路边遇到娇美的女子,便不停地注目张望。闺中见到美丽的容颜,就情思缠绵难以排解。这都是由于心灵被肉体所驱使,理智被欲望所迷惑。相貌平平的女子,偶然打扮一番,就觉得像西施一样美丽。模样难看的村妇,一旦涂脂抹粉,便忘记了她原来的丑陋。
  哪知道这一念邪淫之心,天地难容,神人震怒。若毁坏别的女子的贞操,就会在自己的妻女身上偿还。若是玷污了别人家庭的名誉,自己的子孙也受到同样的报应。断子绝孙的原因,无非是刻薄狂妄。妓女的祖先,必定是贪色的浪子。本应家财富有的,被上天的神明所剥夺。本应地位显贵的,被从科举的金榜中除名。在世时遭受责打、杖击、劳役、流放、死刑等酷刑惩罚,去世后堕入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中忍受罪苦。从前种种恩爱,在这里全成泡影。昔日的雄心壮志,到此时荡然无存。
  普劝青年志士、才学名流,应当及时醒悟,破除色魔迷障。红润白皙的面颊,其实是带肉的骷髅。妆扮美丽的身体,不过是穿着衣服不断向外排泄的厕所。面对如花似玉的美女,也要像对自己的姐妹和母亲一样。没有犯下邪淫过错,须谨防失足。曾经做过此类恶事,务必悔改回头。更请展转流通戒淫书籍,使更多的人受到劝化,人人走出迷途,步入觉悟的正路。若以为劝人戒淫不过是迂腐之谈,请看冒嵩少所得的善报。如以男女风流韵事为佳话,金圣叹的结局便是前车之鉴。


  冒嵩少(《冒宪副纪事》)
  明代江苏如皋的冒嵩少先生,名起宗,己未年(1619)在科举考试中落第而归。在注解《太上感应篇》时,他对“见他色美”一句,下了很多功夫。当时帮助他抄写的,是他家请来的私塾老师罗宪岳。后来罗宪岳回到南昌,在崇祯戊辰(1628)正月时,梦见一个道士装束的老者,左右有两位少年陪从。老者手中拿着一本书,叫站在左边的少年朗读。罗宪岳悄悄听着,正是冒嵩少先生对“见他色美”这一句的注解。读完,老者说:“应该得中。”然后又叫站在右边的少年作诗,这位少年咏道:“贪将折桂广寒宫,哪信三千色是空。看破世间迷眼相,榜花一到满城红。”罗宪岳醒后,确信冒嵩少先生一定会中进士,就写信把这一吉兆告诉了他儿子。等到发榜时,冒嵩少果然登第,后来官职一直做到宪副。


  金圣叹(姑苏盛传)
  江南的金圣叹,名喟,学识广博,喜欢涉猎奇闻异事,才思敏捷,自以为世上没人能超过他。他写了很多含有****内容的书,以此来展现自己的才华。他所点评的《西厢记》、《水浒传》等,对书中淫秽的内容,往往引用佛经加以评述,当时人们敬佩他的才华,因此流传很广。他还写了一本《法华百问》,以个人的错误见解擅自解释经文,混淆视听,贻误众生。顺治辛丑年(1661),忽然因事被逮捕入狱,后来竟被处死,暴尸街头。
  (原文作“荆某”,因为当时还有所顾虑。现在已过去很久了,所以特加订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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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4:30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有官君子(附吏役,共五则,四法、一戒)


  同样是人,有的劳心,当官治理他人。有的劳力,终身受人役使。有的享受荣华富贵,有的忍受贫穷困苦。这难道是天道不公平吗?其实还是由自己所招致。《诗经》说:“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周易》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今世富贵的人,都是前生修福行善所得。子孙能够享褔,全是因为祖上积德所致。这一切都遵循着必然的因果法则。然而享福的时候,还要注意继续修福。就像耕田种地,年年收获,还要年年播种。如果仗着权势寻花问柳,岂不是孟子所说的得人爵而弃天爵吗?难的是处于顺境,容易沉溺于享乐之中,因此而丧失善念,滋长淫欲之心。若能于此时蓦然悔悟,便是真正的福德深厚。


  韩魏公(《宋史》)
  宋朝韩琦任宰相时,买了一个妾姓张,容貌美丽。订立契约后,这个女子忽然落下泪来。韩琦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我本来是供职郎郭守义的妻子,前年他被部使者捏造罪名弹劾,所以才落到今天的地步。”韩琦为她感到难过,就让她先拿着钱回家,等她丈夫的冤情昭雪以后再来。张氏走后,韩琦为她丈夫申明冤曲,准备调任其它官职。张氏按照约定来到韩琦的家中,韩琦没有见她,而是派人对她说:“我身为宰相,怎能以士人的妻子为妾?以前给你的那些钱不用还了。”便把契约还给她,又给她二十两银子作路费,使她们夫妻重新团聚。张氏感激地流下眼泪,向韩琦遥拜后离去。后来韩琦被封为魏郡王,谥号忠献,子孙极为昌盛。
  [按]宋代的司马光没有儿子,他的夫人为他买了一个妾,选了个时间送进书房,但司马光却不加理会。妾想试探他,就拿起一本书问他:“这是什么书?”司马光表情严肃地拱手答道:“这是《尚书》。”妾只好悄悄地离开。总之,只要欲心一淡,就能够把持住自己。韩琦能够见色不乱,全在于他的欲念淡薄。


  曹文忠公(《广仁品》)
  明朝宣德年间(1426~1435),曹鼐担任泰和典史。因捉拿强盗,在驿亭解救了一位漂亮的女子,这位女子便主动向曹鼐表示亲近。曹鼐说:“我怎么能侵犯一个处女呢?”就取出一张纸,写了“曹鼐不可”四个字烧了,整夜都没有动心。天亮后,找到她的家人把她领回。后来,曹鼐在参加殿试的时候,忽然有一张纸飘到他面前,上面有“曹鼐不可”四个字,他顿时文思沛然,考中了状元。
  [按]人必须有所不为,然后才能有所为。“不可”两字之中,大有力量。


  王克敬(《不可不可录》)
  王克敬是两浙盐运使,当时温州押送的盐犯中有一位妇女,王克敬见到后大怒,说:“岂能抓捕妇女,押送千里之外,一路上与吏卒混杂在一起?这真是太有辱于礼教了!从今以后,凡是妇女,再也不许逮捕。”
  [按]官吏拘捕犯人,往往会将妇女一同逮捕,这样做最损阴德。因为妇女的羞愧心比男子重得多。不要说辱骂逼迫往往会使她们轻生,即使是和颜悦色地询问,当她们一进到审讯案件的公堂,早已吓得魂飞魄散,成为终身的耻辱。自己之妻与他人之妻,不过贵贱略有差别。假如让自己的妻女跪在堂下,官吏威风凛凛地面对着她们,千万只眼睛注视着她们,她们的感受又会是怎样呢?像王克敬这样的官员,由于广积阴德,可以提前将家里院墙的大门修得高大宽敞,以备子孙显贵时供驷马高车通过了。


  顾提控(《懿行录》)
  江苏太仓县的官吏顾某,凡是迎送官员,都要借住在城外的江卖饼家里。后来江卖饼因为被诬陷与盗贼有牵连而被捕入狱,顾某为他申明冤屈。江卖饼非常感激,就把自己十七岁的女儿送给他作妾。顾某婉言谢绝,礼节周全地把她送回,这样往复了三次。后来江卖饼家更加窘迫,就把女儿卖给一个商人。几年后,顾某任职期满,调往京城,在韩侍郎府中办理公务。一天,韩侍郎外出。顾某正坐在门前,听到韩侍郞的夫人到了,立即跪在庭院中,不敢仰视。夫人说:“请起!您不是太仓县的提控顾先生吗?我是江家的女儿。父亲把我卖给商人后,他把我当作女儿,嫁给了韩侍郞作妾,不久又继为正房。我今天的富贵,都是您的恩赐。我正发愁不知该怎样报答您,没想到有幸在这里相遇。我要把你的事告诉我的丈夫。”韩侍郎回来后,夫人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了他。韩侍郎说:“真是一位仁德的君子!”竟上奏给孝宗皇帝。皇上也很赞叹,让人查哪个部门有空缺的官职,委派他担任了刑部主事。
  [按]施恩不受报,是顾提控的仁德。受恩必报,是江夫人的情义。为国举荐贤才,是韩侍郎的忠心。不拘一格任用贤良,是圣天子的明断。


  刘差某(其兄向王姓者说)
  清朝顺治壬辰年(1652),江宁的衙役刘某,到江北拘捕人犯,押回后关入狱中,需要十多两银子才可以赎出。囚犯说:“我有一个女儿,请你通知我家里把她卖掉来赎我。”刘某答应了,过江与囚犯的妻子商议,把他家女儿卖了二十两银子,都交给了刘某,但刘某竟然全部侵吞,据为己有。囚犯知道后,因悲伤过度而死去。过了十多天,刘某病倒了,自己说:“那位囚犯在东岳大帝那里告我,我的舌头快要被铁钩钩掉了。”不一会儿,他的舌头伸出几寸长,七窍流血而死。
  [按]在衙门当差,正是修善积德的好机会。但像刘某这样的人,却要堕入畜生、饿鬼、地狱三恶道中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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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将士(共二则,一法戒、一戒)


  茫茫宇宙之中,一切人民都是由天地所生养的苍生,都是为君王所护育的赤子。不幸遭遇兵荒马乱的年代,夫妻分散,母子别离。此时能够有条活路,不至于立即死在乱军之中,全靠军中将帅的保护。一旦遇上纪律松弛的军队,抢劫钱财,奸淫妻女,残杀性命,则无异于雪上加霜,火中浇油。我现在为千百年以后无路可逃的人们,拜求千百年以后的将士:请你们不要屠城,不要抢劫乡村,不要焚烧民房,不要掠夺妇女。见别人的父母逃窜躲避,要当成自己的父母彷徨无奈一样。见别人的妻女流离失所,要当成自己的妻女难分难舍一样。古人说:“财富权势绝非一家所专有。”当手中握有兵权却不能行善积德,就如进入宝山又空手而归。身为将士者,纵然不为这些天地生养的苍生考虑,不为这些君王护育的赤子考虑,难道不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吗?愿君早自觉悟,自然福报无边。


  二曹将军(《宋史》)
  宋朝大将军曹彬,为人慈和谦让,从来不妄杀无辜。攻克遂州时,将领们都要屠城,曹彬不允许。他下令把军中虏掠的妇女都集中在一间房子,并派兵守卫。战事平息后,一一寻访她们的家人送还。失去亲人的,就备好彩礼把她们嫁出。攻打金陵时,曹彬在战前与众将领焚香立誓,攻下城池后决不乱杀一人。后来他的儿子曹玮、曹琮、曹璨,都当了将军。小儿子曹玘还被追封为王,其女儿就是光献太后。后世子孙荣盛无比。
  当时还有一个将军叫曹翰,攻打江州时,由于久攻不下,非常愤恨,下令屠城,放纵士兵奸淫掳掠。他死后不到三十年,家道衰败,子孙中有在海边当乞丐的。
  [按]作为领兵的将领,能够自己持身不染,固然很好。如果还能严禁军兵掳掠,岂不是更加可贵?曹彬下令保护的妇女,都是其他将领劫掠来的,决非曹彬自己所抢,又自己送还、自己嫁出。曹公可以说是千秋万代仁将的榜样。


  支某(《现果随录》)
  嘉善有一位书生支某,康熙己酉年(1669)春天,对朋友顾某说:“我这些天神情恍惚,好像有怨鬼跟着我。”他发病后,顾某请到僧人西莲法师,来他家中询问情况。忽然听到支某的腹中有鬼说话道:“我在明朝初年当副将,姓洪名洙。主将姓姚,他见我的妻子江氏长得漂亮,起了贪心。遇到有一个地方出现叛乱,他让我带领七百名残兵前去征讨,兵力太弱,结果全军覆没。姚某想霸占我的妻子,致使她也上吊自杀身亡。我怀着深仇大恨,等了好几世想要报复他。怎奈姚某晚年修行,次世成为一名高僧,第二世入翰林院成为一位大学士,第三世成为戒行僧,第四世成为大富人,乐于施舍,我都没有机会报仇。如今是第五世,本来应当在今明两年的科举考试中接连中榜,但因为他在某一年舞弄讼词,害死四位卖茶商人,被上天从官禄名册中削去,我才得以报仇。”西莲法师听他说得很有条理,就慈心加以劝解,承诺为他诵经礼忏以消解怨仇。鬼答应了,于是请西莲法师作佛事,支某的病立刻就好了。可是没过几天,支某腹中又听到这个鬼在说话。西莲法师责备他为什么又来?鬼说:“我已靠着佛力超生,决不会反复无常。现在来向支某索命的,是那四位卖茶商人,不是我。我怕法师以为我不守信用,所以特来告诉你。”说完就走了。不久支某病发,不出两天就死了。
  [按]佛说:“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像这样偿还二、三百年前的业债,还要算是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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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劝求功名者(共八则,四法、二戒、二法戒)


  美色是世间人想得到的,科举功名也是世间人想得到的。然而若想二者同时拥有,就像有人又想发财腰缠万贯,又想做官当扬州刺史,还想成仙骑鹤升天,无异于痴心妄想。无奈世间最容易使人迷惑的莫过于色欲,而与求取功名水火难容的也莫过于色欲。古往今来有多少才华出众的读书人,最终被爱欲的大浪所淹没,可以说数不胜数。若是那些得过且过,平日对求取功名不肯努力的人,倒也罢了。若是雪夜寒窗,残灯独坐,慈爱的父母望明月而神伤,贤良的妻子听鸡鸣而堕泪。一旦该得到的朱衣官服被剥夺,在科举中式的黄榜上被除名,妻子多年的期望成为泡影,父母的养育深恩无法报答,此时自己的心中该是多么悔恨!男儿若想实现青云之志,就须把人间的女色看空。


  林茂先(《文昌化书》)
  信州的林茂先,每天闭门读书,非常用功。中了举人后,邻居有一个富户的妻子,嫌弃自己的丈夫不肯读书上进,钦慕林茂先的才华,就自己跑来想和他亲近。林茂先说:“男女有别,这样的事情为礼法所不容。况且天地鬼神,罗列森布,无处不在,看得清清楚楚。你怎能玷污我的品行呢?”邻妇惭愧地走了。林茂先在其后的考试中,中了进士。后来他的三个儿子也都中了进士。
  [按]《中庸》开篇第一章,就说君子在独处时,对于各种诱惑要有戒慎和恐惧之心。而在评论小人时,则说他们“无所忌惮”。可见修身最为重要的就是要有敬畏之心。林茂先所说的“男女有别,礼法不容”就是敬,“天地鬼神,罗列森布”就是畏。从这里也可以知道,他平日的个人修养的确很深。


  罗文毅公(《罗状元本传》)
  罗伦到京城参加会试,中途船停靠在姑苏。夜里梦见范仲淹先生来看他,并说:“来年的状元将会是你。”罗伦谦逊地表示自己不行。范先生说:“某年的某座楼中发生的事情,上天已经知道了。”罗伦醒后,回忆起当年曾在那座楼中拒绝与一名女子发生私情,这个梦看来是真的。等到了殿试的时候,他果然中了状元。
  [按]即使身在暗室之中,天神的眼睛也像闪电一样明察秋毫。因此君子在一个人独处时,更要小心谨慎。


  杨希仲(《科名劝戒录》)
  成都人杨希仲,在科举考试还未中第以前,曾在外地读书,其间有一个美艳的妇人想与他发生私情,被他拒绝了。他在家乡的妻子当晚就梦见一位神仙说:“你丈夫客居他乡,也能够操守严明,我会让他在众多考生中取得第一。”他妻子醒后感到很奇怪,不知是什么意思。直到年底,杨希仲返回家中说起这件事,才弄明白。第二年的乡试,杨希仲果然得了四川省第一名。
  [按]《优填王经》说:“女人最为恶,难与为因缘。恩爱一缚着,牵人入罪门。”杨希仲先生可称得上是牵之不动了。


  曹某(《不可不可录》)
  松江的曹某,到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寓所中有一个妇人想与他发生私情,曹某赶紧避开,走出寓所到别处借宿。半路上见到有官员出行,一队侍从举着灯火,喝令行人回避,走入古庙之中。曹某悄悄跟过去,听到里面正在念本年科举考试即将中榜的名单。念到第六名时,一名官吏禀告说:“此人做了恶事,已被削去,应该由谁来代替?”神说:“曹某不与寓所中的妇人发生私情,贞节可嘉,就由他来代替。”等到考试结果揭晓,果然是第六名。
  [按]好色之人,若有女子投怀送抱,必定丧德败行,因此削福减禄,无异于灾星临门。积德之士,若有女子前来私会,必定不为所动,因此蒙神嘉许,正是福星高照。所以说祸与福都是由自己造成的。


  刘尧举(《广仁录》)
  龙舒有一个人叫刘尧举,租了一条船前往省城参加乡试,路上总想调戏船夫的女儿,船夫随时都提防着他。刘尧举进入考场后,船夫认为考场里重门紧闭,棘枝插墙,完成答卷前考生不得离开,因此不再担心,到街上去了很久。谁知试题都是刘尧举曾经练习过的,很快就考完出来,乘机与船夫的女儿私通。刘尧举的父母在家中,梦到一个黄衣人拿着考中的名单,向他们报喜说刘尧举考了第一名。他们正要看名单时,忽然被一个人夺去,说:“刘某最近作了一件欺心事,已经被取消考试资格了。”刘尧举的父母醒后,说起这个梦都很担忧。不久在考场阅卷时,刘尧举因为考试违规被取消资格,主考人员都为他的文章感到惋惜。回家后,父母把梦到的情形向他询问,刘尧举隐瞒实情不敢告诉父母。他在下一次的乡试中才考中举人,但终其一生都没能中进士。
  [按]为了船上一次匆匆的欢娱,竟然用一个“省元”(乡试考取全省第一)来换,还有谁像他这样愚蠢呢!


  凤阳某生(其友面述)
  凤阳县有一个秀才,家里的小池塘里种着荷花,多年都没有开花。康熙己酉年(1669),他要到句曲参加录遗考试,家里的池塘忽然开了一支并蒂莲。他的父母都很高兴,认为这是在秋天举行的乡试中上榜的吉兆,决定第二天早上在池边摆酒观赏。当天晚上,秀才夫妇二人欢聚,家中有婢女走过,秀才想调戏她,见妻子没有阻止,就私自占有了这个婢女。第二天早上再去看荷花时,却已经被折掉了,经过询问,恰好是这个婢女折的,秀才的父母非常惆怅。折花的这天晚上,秀才梦到自己去拜见文昌帝君,见自己的名字已登上天榜,忽然被帝君勾掉。他哭着拜倒在帝君面前请求原谅,连续三次都被斥退。醒后他自知不妙,心情沉重地上了路。府学的录遗名额通常都是三个,当时去句曲参加录遗考试的秀才也只有三人,唯独他没有通过。其后的三次大收,同样都没能通过,最后只好哭着回家。
  [按]假使他的妻子坚决不允许他占有婢女,丈夫肯定会认为她是出于嫉妒,谁知冥冥之中却保全了他科举的功名。春秋时期,叔向的母亲因为听从儿子的劝告,为不受嫉妒的恶名,没有阻止娶叔虎的母亲,后来羊舌氏家族因此遇难,其事详见《左传》。对于妻子的妒忌怎么能一概而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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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清朝科举制度规定,各级学府的生员(俗称秀才)需要参加科考、录科,取中后可获参加乡试的资格。其他落选者则可参加名为录遗的补考,取中亦可参加乡试。大收是获得乡试资格的最后机会。


  直隶两士(《戒淫汇说》)
  明朝有一位书生,在南京参加科举考试,寓所的对面是一位指挥使的官邸。指挥使的女儿见到这位书生后,对他产生了爱慕之情,一等考试结束,就派婢女传信,约他在晚上相会。这位书生怕损伤阴德,就拒绝了。但与他同住的一个朋友平时比较轻浮,就冒充书生前去赴约。婢女在夜色中分辨不清,把他领进指挥使女儿的房中,两人睡在一起,忘了关门。恰好指挥使早上回来,突然进门看到,不禁大怒,挥剑杀了两人,然后去官府自首。第二天正是发榜的日子,这位留在寓所没去赴约的书生名列榜首。
  [按]一个登上举人录,一个登上冤鬼录,两个人的荣辱苦乐有天渊之别。仅仅一念之差,却在一夜之间酿成如此截然不同的后果,真是太令人敬畏了!


  南昌兄弟(《感应篇广疏》)
  南昌有兄弟二人,是一对双胞胎,他们的相貌、声音连父母也难以分辨,就用衣服颜色来区别。长大后,两人同时娶妻,同时考取秀才,其它各方面的境遇也都一样。一次兄弟二人参加科举考试,住在同一个旅店。邻居有个女子挑逗兄弟中的哥哥,被哥哥拒绝了,还警告弟弟不要与这个女子来往。弟弟嘴上答应,私下却冒充哥哥前去与她相会,并约好考中以后来娶她。等到发榜,哥哥考中了,而弟弟却不幸落榜。这个女子因为兄弟俩长得一样,还以为考中的人正是来与她私会的男子,不禁喜出望外,给他钱带在路上用。第二年春天,哥哥又中了进士。这个女子听到后,暗地里准备行装,以为一定会来隆重地迎娶她,可是一直杳无音信,由于伤心和怨恨而死去了。后来哥哥健康长寿,子孙荣盛。弟弟却很早就死去,也没留下后代。
  [按]一个人命相的好坏,都是由前世的内心善恶造成的。前世如果行善,在母胎中自然会有富贵的相貌,出生时也会遇到良辰吉日。如果前世造恶,则正好相反。所以命相之说包含了很深的道理,不可不信。不过,虽说命相都有定数,可是人的内心却是不断改变的。从根本上说,一切祸福都是由内心所造,并非取决于命相,所以命相之说也不可全信。从南昌双胞胎兄弟的不同结局,便可以悟出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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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2-17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劝商农工贾(附豪仆,共六则,皆戒)


  身为商人、农民、工匠、店主,应当想到:我们靠着每天的经营,或是自己的手艺,披星戴月,不避寒暑,不过为了挣点钱而已。他人有妻女,我也有妻女。他人有姐妹,我也有姐妹。他人若起恶念,我必切齿怨愤。我若稍有邪心,别人也会咬牙痛恨。亲眼目睹有人犯下奸淫恶行,或是因病身亡,或被官府追查,家庭破败,甚至卖儿卖女,倾家荡产。只因一念之差,以致如此下场。我当尽早醒悟,断除此种邪心。见到妇女时,年老的想成自己的母亲,年长的想成自己的姐姐,年少的想成自己的妹妹,年幼的想成自己的女儿。不谈闺房之事,不看淫邪之书。并且要步步积阴功,时时行方便。这样自己的福寿自然天天增长,子孙自然兴旺发达。世间上的便宜事,再也没有比这更大的了!


  木商某(《戒淫汇说》)
  明朝嘉靖(1522~1566)末年,宜兴有一个贞节的寡妇陈氏,相貌美丽。一个木材商人见了,多方引诱,都被她严辞拒绝。这个商人就在晚上把木材扔到她家院子里,然后到官府诬告她偷盗,又贿赂差役欺辱她,想以此迫使她屈从。陈氏日夜向画像中身骑黑虎的玄坛元帅赵公明祷告,一天梦到神说:“我已经命令黑虎去惩罚他。”没过几天,木材商人进山时,有一只黑虎跳出,越过几个人把他给吃了。
  [按]这种恶人被老虎吃掉,固然是罪有应得。只可惜他家中年老的父母、年轻的妻子,在万里之外失声悲哭,望断天涯,却连尸首也见不到。客居他乡的游子,应该对此感到痛心,时刻牢记不忘。


  王勤政(《感应篇图说》)
  滁阳有一个人叫王勤政,和一个妇女私通,两人约好一起私奔,又担心会被她丈夫发现。不久,这个妇女害死了她丈夫。王勤政很害怕,就跑到江山县,以为可以逃脱了。饿了就到一家饭馆吃饭,店里的人给他准备了两份食物。王勤政感到很奇怪,就向店里的人询问。店里的人说:“刚才有一个披着头发的人跟着你,不是两个人吗?”王勤政知道是死去的怨鬼,就到郡里自首,认罪伏法了。
  [按]既然有怨鬼跟随,自己就没有办法做主。王勤政前去自首,分明是受到怨鬼的驱使。


  麻村二人(《不可不可录》)
  麻村有甲乙二人,两家住得不远。甲迷恋上一个寡妇,他的妻子对他非常怨恨。乙让自己的妻子去挑唆,乘机与她私通。时间一长,乙的妻子也非常不满。一天晚上,甲在寡妇家渴了,急着回家喝水,到了家门口,忽然听到乙和自己妻子说话的声音,心中大怒,就到寡妇家拿了一把斧子,准备把二人砍死。经过乙家门前时,想先奸淫乙的妻子来报复。乙的妻子怨恨丈夫不回家,也就顺从了甲,与他苟合。当时乙在甲家,估计甲快要回来了,就想杀了甲,长期占有他的妻子,拿了一把斧子守在门前。忽然听到自己家中有男人的声音,急忙回家敲门。甲拿着斧子跃出,乙拿着斧子砍入,双方在夜色里大声叫喊。邻居们拿着火把,前来劝阻。乙看见奸夫是甲,非常吃惊,问甲说:“你从哪里拿的斧子?”甲说:“我本想砍断你这个奸夫的头,但因为我也污辱了你的妻子,姑且饶了你的性命。”乙说:“我什么时候奸淫过你的妻子?”甲指着乙拿的斧子说:“这不就是我家厨房里那把缺柄的斧子吗?”乙一时说不出话来。大家都说:“这是上天的报应啊!”一哄而散。
  [按]奸淫别人的妻女,自己的妻女也被别人奸淫。这与《左传》中记载的庆封与他人互换妻妾,有什么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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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春秋时齐国大夫庆封,一度专权,嗜酒好猎,后被灭族。


  戈阿己(目击其审单)
  康熙己酉年(1669),昆山有一个人叫戈阿己,与一个姓邱的人的妻子私通,两人时常相会。一天戈阿己对她说:“我干脆把你丈夫杀了,你觉得怎么样?”女人听了很生气,阻止他这么干。但当天晚上,戈阿己就拿着刀到邱氏家中,他的妻子也没有察觉。戈阿己趁着天黑用刀砍去,恰好姓邱的人上厕所去了,结果误伤了他的女儿。姓邱的人就告到官府,最后戈阿己被斩首示众。
  [按]奸污别人的妻子,又要杀掉她的丈夫。起了这样的恶念,必然难逃上天的惩罚。


  南京工某(余成童时亲闻)
  康熙辛亥年(1671)冬天,有一个南京来的工匠租住在昆山,与一个卖面人的妻子私通。她丈夫发觉后,就把家搬到另外一个村子。没过多久,这个工匠也搬到那里。一天晚上,卖面人从外面回来,听到工匠和自己妻子说话的声音,就悄悄把门打开,在黑暗中用切面的刀向工匠砍去,正好砍中他的头部,把他连着被子捆在一起扔在床下。卖面人以为工匠已经死了,就去敲开邻居家的门,取火照明,回来后把他的妻子也一并杀掉,可是那个工匠却不见了。第二天有人向官府报告说:“某处芦苇中有一个死人,血流遍体,没有衣服,只裹着一条湿棉被,冻在了一起。”派人前去察看,正是那个工匠。死的地方与村庄相距一里多远,中间隔着一条大河,看来是裹着棉被渡河时,冰水涌入受伤的头部而致死。
  [按]被利刃砍中,极为疼痛。夜渡冰河,极为寒冷。尸骸赤裸,极为羞耻。诀别妻子儿女,极为悲惨。这都是由一念淫心所招致。所以《楞严经》说:“菩萨见欲,如避火坑。”


  张甫(万人目击)
  太仓的张甫,平时就有奸淫抢劫的恶行,良家妇女有时也被他奸污。后来他投靠了郡城一个高官家,更加横行霸道。康熙壬戌年(1682)秋天,受害者列出他做过的恶事,向提督控告他。官府经过审讯,查获犯罪事实,将其严刑拷打,带着枷锁在阊门示众,下令直到死了以后才把他放开。
  [按]我在阊门亲眼目睹了这件事,回来后正好刻板工人拿来这块板的书样,所以便将此事一并刊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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