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已经结案,麒麟网仲裁结果见9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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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举报人。江六造坊何栋樑(以下简称“何”) 二、交易时间。 三、举报事由。 (1)材料不符,应为交趾黄檀,实际为巴厘黄檀(俗称花枝)或其它,至少不是交趾黄檀。(2)材质不符,A款黑红老料,实际为以青料为主。(3)尺寸不符,团购尺寸为113*46*86CM,实际是113*44*83CM(误差不超正负0.5CM),宽和高分别短了2CMT和3CM。(4)故意拖延交货时间,动辄开口骂人,极其粗暴、龌龊。以上详见证据附件 四、详细经过。 1、2013年3月15日,本人参加团购,团购商品是“四面平”,材料:交趾黄檀,材质:A款黑红老料。并按要求按时汇入定金2000元。按何承诺,交货时间为2013年10月中旬。过了交货期,我多次电话催促,何要么不接电话,要么骂人,要么找种种事由拖延,要么乱承诺交货时间。 3、经反复催促,何说可以交货。2014年9月16日我汇入余款10800元(注:我多汇800元)。2014年10月28日,何用微信告知了一张产品照片,并说“中间有风裂和花花”。我当时十分不满。问“风裂多长、多深?能否多拍几张照片看看?”。何一概不理。由于没有达到招团的品质标准,我认为要么更换,要么减价2000元。没有想到的是,何破口大骂。我再提出协商方案,即按2014年7月18日何的承诺6倍返回定金。何再次骂人。二次骂人达15次以上,时间在100秒以上,骂声非常的龌龊,十足的无赖。由于我全款已汇,钱在何手中,我忍声吞气。但拒绝收货,要求重做。
4、又在反复催促下,2015年1月9日,何通过微信发了一张商品照片。由于有了上次的教训,我首先问了是否是交趾黄檀?是否符合招团品质?同时为免纠纷,要求何多提供专业照片。何以已订箱为由拒绝。1月28日,自提收货,我立即对材质提出异议,认为是巴厘黄檀(俗称花枝),并以微信方式告知何。何提出可退可换,但无法确定重做后交货时间。2月6日,我在请教专家后,正式以微信形式告知3个方面的不符,即材料、材质、尺寸,并提出协商方案:考虑到三项不符和来回运费、时间等因素,建议作价6500元,依据是按当时同规格的花枝开团的价格7300元打89折,差额款5500元退还。考虑到对方经营的现金流,也可以等价的正在出售的3个交趾黄檀笔架或其它商品折抵,何予以拒绝。何的意见是,退货,补偿5000元;或者为息事宁人,同意赔偿1个交趾黄檀笔架。我不同意。2015年2月8日,何告知本人已提交70大本先生裁决。详见证据附件。 5、结论:长达近2年时间的交往中,非常多的证据表明,何实际上是一个毫无诚信可言的商家,非常的龌龊。何利用国家目前不能直接鉴定树种的缺陷,以以次充好的手段欺骗消费者。姑且不论交货时间无限延迟,在我反复提醒下,连最起码的尺寸、材料、材质都不符,就足以可以证明,更不要说工艺。另外,我向其团购的宝贵凳,也出现一样的情况,以占有资金提供低劣产品为目的,最后退钱,就是佐证。 四、证据。 详见附件。 五、我的诉求。 (1)继续维持原协商的方案。即:按何2014年7月18日的承诺,6倍返回定金,即12000元。包括本金共计24000元返回,我收款后,将已收货物送回对方,其中:包装费、运输费、物流风险由对方承担。或者作价6500元,差额款5500元退还。 (2)承担70仲裁的所有费用。 (3)将何的劣迹在70上公布,以杜绝这种害群之马,净化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