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器已经是从质地和审美观点上划分出来的一类器皿,本身没有从质地上再进一步细化的必要,因此我们现在研究青铜器的分类主要是为了清楚区别它的性质和作用。商代晚期·司母康方鼎
一般来讲,青铜器的主要类别有工具类、武器类、食器类、酒器类、水器类、乐器类以及装饰类等。尽管如此,仍然无法涵盖全部青铜器品种,如居家使用的灯、炉、车马器等,商品交易中所使用的铸币以及铜版地图、象棋、铜碑等。 这样以源自器物实际用途的分类系统,既要充分考虑到由于时代性和阶段性而导致的青铜器在功能、数量、使用效率等方面的差异,又要顾及各类青铜器身上所映照的社会背景。 在对青铜器的各种繁杂的分类中,器物的命名是一个关键问题。
大多数情况下,“名从主人”是青铜器研究中约定俗成的原则,即器物名称的确定要依照器物原称,也就是从器物铭文本身来考虑。宋代的王黼在《宣和博古图》中所定的青铜器名称,实际上许多都是按照这一原则进行的,如鼎、簋、钟、壶、盘、 等名称都是如此,一直为现代人沿用。但青铜器中没有铭文的也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处理该种情况时,常常采用类比的方法将器物归类到已经定名的器物种类里,如果没有同类器物可以参照归并分类,便暂定一个名称。暂定名的确定通常是根据器物形态特点以及与现实生活中的某种器物类似之处,借名称之。如“舟”,原器上并没有舟名,但由于它的形状像一叶小舟,故称舟。后来又发现了形状类似并带铭文的器物,铭文中称其为“”,所以考古学家舍弃“舟”,而改之为“”了。这样的问题还远远没有下面的复杂。有些青铜器的用途历时不变,其名称却随着时代更迭而不断变更。如方形壶,战国自铭为“壶”,汉代就改称“钫”或“枋”了。再比如青铜的灯具,战国时无自铭,汉代开始自铭“锭”或“镫”,到南北朝以后一般诗文则写成了现代人通用的名称“灯”。还有些两周时代的短剑,秦时就直接以**相称。有些器物虽然用途不同,名字却一样。举个例子,周代青铜乐器有的称为“钟”的,而汉代的青铜制圆形壶也称为“钟”。诸如此类的青铜器名称问题,都需要在分类时加以认真考虑。对想要学好青铜器鉴定的人士而言,较好地掌握一些青铜器分类和命名原则是有很大帮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