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查看: 396|回复: 0

央行: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从事网络支付等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6-21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央行: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擅自从事网络支付等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1日 15:0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2010年5月19日第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Archiver|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 沪ICP备2022029664号 )

GMT+8, 2025-4-7 03:35 , Processed in 0.049949 second(s), 14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