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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家具定做定出烦心事(本人有切身经历,故建议大家看看,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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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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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定做定出烦心事,当心格式合同忽悠消费者
2008-5-7   来源:宁波新闻网    字体大小显示选择【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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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林先生最近比较郁闷,定做的家具不仅交货延期,还几次返工重做,要求退货商家又不肯,令他左右为难。

  林先生眼下正在装修房子。上周,他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说,去年年底,他和妻子来到甬新家私商城,在一木业公司专柜看中了一只成品五斗柜和一套餐桌,又定做了一张床和一只餐边柜。在订货单上双方约定,4月中旬交货,床的颜色和五斗柜接近,四件家具共10500元,林先生付了2500元定金。

  林先生告诉记者,4月22日,木业公司发来一条手机短信,说可以交货了,让林先生付余款。次日,林先生来到公司在鄞州集士港的工厂,发现床还是白坯,工人师傅调色上漆后,和五斗柜颜色凑不到一块。当晚,公司来电说,床已经做好了。第二天,林先生夫妇又来到工厂,发现工人们正在刨床背的漆,忙着修补,林先生说: “好好的床还没出厂就折腾成这样,我哪里还敢买呀。”

  事后,林先生以木业公司合同延期违约、制作的东西与约定不符为由,要求退货,但公司不肯,执意要林先生把货买走。江东新河工商所同志进行了调解,也未成功。林先生说,实在不行,他只好到法院起诉了。

  大前天,记者联系了木业公司销售主管王小姐。她说,公司并没有违约,床的颜色不对可以重做油漆,这并不是质量问题,不能成为退货的理由。此外,林先生定做的餐边柜,是按照他家的踢脚线作了特别处理的,“退货的话,我们卖给谁去?”

  在这份订货合同中,记者发现双方只约定了交货日期、金额和家具制作的基本用材,却没有任何涉及违约的条款。林先生说,当初订货时根本没有想到会惹出种种麻烦,现在想想,这合同订得是比较马虎。

  定制家具缘何纠纷频发?

  近年来,定做家具逐渐被市民认可,以体现装修个性化,但随之而来的是纠纷频发。新河工商所12315调解员老戴告诉记者,最近一年来,家具购销方面的投诉增加很快,涉及到质量问题,也有价格、合同方面的争议,因为家具行业纠纷目前还没有细化的处理规定,调解往往很难。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凌主任介绍说,近期有好几个市民因为纠纷来申请家具质量检测,这在以往很少,因为检测是破坏性的,申请人要承担风险。

  市家具商会杨君渊秘书长告诉记者,出售的家具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定做的家具也是有“规矩”可依的,一是依据样品;二是必须配备使用说明书,但从市场情况来看,不少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缺陷。宁波有500多家家具生产企业,上规模的仅100多家,很多是作坊式小工厂,操作上不规范,而消费者对家具的知识了解不多,容易被误导、 “糊弄”。如有个消费者订购的红木家具,用了1年长出了虫子,商家往往会说是由于使用环境引起的,其实按国家规定,家具两年内生虫,就是质量问题。

  当心格式合同“忽悠”消费者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卢秘书长向记者介绍说,家具行业的投诉近年来有上升势头,与订购合同不规范、单边“格式合同”有很大关系。

  据市家具商会和消保委的调查,目前家具订购合同多由商家、家具企业自己制定,很多条款是保护商家的利益。如按国家规定,定金不能超过20%,但市面上一般按30%收取,超标现象普遍;在违约约定上,往往是消费者违约,定金吃没,而商家则不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平等。此外,对于订购家具交货延期往往没有违约约定,致使经销商从中做手脚,损害消费者利益。据了解,目前市家具商会和消保委正在制定宁波市的家具、建材购销的标准合同文本,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杨君渊秘书长说,标准合同文本将首先在商会会员单位内推行,引导行业诚信买卖。


本文来自: 中国木材网(www.chinatimber.org)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chinatimber.org/news/show.asp?id=20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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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7: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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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规定,定金超过合同总价款20%以上部分无效,只要是定金即适用“定金罚则”,即便合同里不约定厂商违约后定金的处理方式,但只要通过合同整体认定即可以适用定金罚则

即:厂商违约,也要双倍返还消费者定金(20%),超过20%的部分原价返还。

即便是因为消费者原因导致违约,20%定金以上的部分亦可要求返还,厂商也应当返还。

作为法律工作者,京都提醒各位木友:

1、看上了喜欢的物件当然好,有财力订做更好,但不要因为太想得到忽视了合同签定的细节;
2、合同一定在违约条款和交货方式上约定明确,事无俱细最好不过,不要怕麻烦;
3、若是厂商不敢写,建议放弃,他对自己的东西都没保障,你为何要冒风险给他保障;
4、另外,因为红木家具价格变化快,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明确交货时间及因各自原因不能按约交货的处理方式,否则,即便你交了定金,因为家里一时摆不开寄放在厂商那里,过了交货期后,只要厂商不想卖给你,你怎么买都没用,包括价格因素。而且打官司也不会赢,最多退你定金。

京都肺腑之言,若得罪了厂商的朋友,见谅!

[ Last edited by 京都第一把交椅 on 2008-5-9 at 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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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7: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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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这东西根本没有能力约束一个没有“上进心”的商家,很多商家是以营利为目的,在眼前利益驱使下并没有制作“精品”的热情!实际上都是“将心比心”,如果商家压根没有心,即使厂家在你家门口,也照样不会让你满意,毕竟这个行业水太深了!

对于某些“鼠目寸光”的厂家来讲,还是那句话:想要忽悠你,怎么都能忽悠,赚你一次就够了,中国大着哪!:ill

[ Last edited by pulacn on 2008-5-9 at 17: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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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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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pulacn at 2008-5-9 17:20:
合同这东西根本没有能力约束一个没有“上进心”的商家,很多商家是以营利为目的,在利益驱使下并没有制作“精品”的热情!实际上都是“将心比心”如果商家本身没有心,即使厂家在你家门口,也照样不会让你满意,毕 ...

说得太精辟了!同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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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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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一套餐桌一张床这样的大件,,,4样东西才1W零点,,,呵呵看来东西真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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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0 09:31 | 只看该作者

此行业很有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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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规范,但是大家都很追捧的行业,一般都是很有发展空间的,但是需要洗牌,不注意自己形象的,肯定得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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