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资料记载: 清 咸丰年间(1851-1861年), 太平天国 农民起义发展迅猛,并在江苏南京建都,此时清政府赖以铸钱之用的滇铜( 云南 省出产的铜料),因道路阻断而无法运进 北京 。
一方面是镇压起义急需大量的军饷开销,一方面是铸钱的原材料告缺,给清政府造成了严重的财政困难,最终迫使清政府自咸丰三年开始发行纸币和改铸大钱来弥补财政亏空。 咸丰朝宝泉局所铸钱咸丰元宝有“ 当百 ”、“ 当二百 ”、“ 当三百 ”、“ 当五百 ”、“ 当千 ”等五种面值。当时采用了铜铁并铸的形式。 咸丰元宝”背“当三百”母钱 咸丰 初期,清朝政府的岁入大约为 白银 4000万两,支出约需白银3600余万两,收入与支出相互抵销尚有盈余。
自太平天国革命爆发以后,清政府的财政危机急骤恶化。咸丰二年(1852年)户部奏称:“两载以来,军需河饷糜帑已二千数百万两,以致度支告匮,筹划维艰。”同年六月十六日户部密摺言:“自广西用兵以来,迄今三载,经臣部奏拨军饷及各省截留筹解,已至二千九百六十三万余两,……户部银库,截止本月十二日止,正项待支银仅存二十二万七千余两。” 在这种支出日多、财政窘迫、军饷困难、国库空虚的情况之下,清政府企图借实行通货膨胀的政策,进一步对百姓进行搜刮与掠夺。
咸丰二年(1852年)十月十九日, 四川 学政 何绍基 向清廷上摺,要求政府铸造大钱,以应付日益困难的财政需要。他在奏摺中说:“……历代大钱之制不一,大约由当五、当十至当千而止。拟请于常行通宝钱外,铸为大钱三品:曰当一百,曰当五百,曰当一千;当千者重不过二两,俾与制钱相剂而行。由部臣议定成式,务期精好,颁发中外,一体鼓铸。凡支给俸、薪、养廉,及河工、兵饷,皆银与大小钱兼放;赋税所入当收银者,皆准以银与大小钱搭配交纳。
应归藩库部库者,酌为减节,以免先解后拨之烦。惟关税仍照旧尽数收银而特恩锡赉则给银以示优异。俟大钱畅行之后,民输官赋乃渐不必用银。然非置银于无用也,民间以银易钱及用银交易,听其自如,无庸过问。……” 咸丰皇帝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奏摺上亲自朱笔批示:“所奏不为无见,然小钱大钱,制虽异,用实同,现铸小钱,铜尚不足,何况大钱乎!汝知一未知二也。至器用多铜,原干例禁,本年曾经降旨。况古制亦非尽善,举一事必欲复古,试问井田,封建尚可复乎?此摺著户部存记,若有可行时,不妨采择入奏。
钦此。” 虽然,何绍基铸造大钱的建议未能获得朝廷的批准,但是,出于当时“军饷增多,帑金不足,”的现实情况,在清朝政府的最高统治阶层,已经拉开了铸造大钱的论战。 此后,清朝政府中的有关部门主管,如御史蔡绍洛、刑部尚书周祖培、大理寺卿恒春、户部尚书孙瑞珍、巡防大臣绵愉、管理户部事务祁隽藻等,均先后向朝廷力陈铸造大钱的利处。然而,以户部左侍郎王茂荫为首的反对派,包括左庶子庞钟璐、御史蔡征藩等一批官吏,竭力反对铸造大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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