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die2008 发表于 2014-9-10 21:56
林海微澜:金山夜话 20130905
说回紫檀。上次说周默先生于2007年11月出版的《紫檀》是关于这种名贵木材的 ...
林海微澜:金山夜话 20130912
有同好问:什么是海洋性紫檀?
这就说来话长了,过去的荒唐事一桩。简单概括一下吧,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紫檀天潢贵胄,原本都说是宫廷专用的宫禁贵重物品。前清一朝,紫禁城里积攒了为数众多的紫檀长物家具。只是美中不足,时光流转到本朝,堂堂天下第一的故宫博物院,竟然没有一件紫檀原木这样最基本的东西,不免失之毫厘。于是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破天荒头一遭有苏北商家学雷锋地向故宫博物院无偿捐献为数一吨的紫檀原木。“竟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情?”无故献殷勤。 反正当时风光无限,故宫博物院一众的文博大佬纷纷站台助阵或者捧场或者赏光,其中自然少不了硬木家具第一人,明式家具泰斗王世襄老先生。 事情后来就动静闹大了,因为这种天上掉下来的馅饼,查有实据:出处是非洲岛国马达加斯加。于是惊动了联合国,名列世界濒危或者被保护树种的紫檀,竟然如此这般地大刀阔斧砍伐之后再敲锣打鼓出口东土?于是公文斥责。然后得到马国官方的正式书面答复:本地不出产紫檀,中国人看中的那种木头,“学名”卢氏黑黄檀,俗称马达加斯加黑酸枝。 从此有推手想方设法地强辩:官家于2001年**的红木国标所界定之正式紫檀是南亚次大陆印度出产的“檀香紫檀”,不过是明清年代所使用的紫檀的一种,简称“大陆性紫檀”;明清历史上同时还使用过大陆之外的海洋区域生长的另一种紫檀,叫做“海洋性紫檀”,马达加斯加就出产这种海洋性紫檀,当地人没文化不懂,所以没有“紫檀”这个概念。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反正后来的结果是:当年代表故宫博物院接受捐赠“紫檀”的专项对口研究员胡德生先生公开承认错误:收下的赠品不是真正的紫檀。于是告一段落。 当年捐赠“紫檀”的企业名号,如今在上海博物馆明清家具展厅的木料展示标牌上还有。这家“长江贸易部”的核心人物,大号顾永琦。后来江湖上一提起“海洋性紫檀”这件如今尘封已久的陈年往事,往往以“顾氏紫檀”一笔带过。 约定俗成,国人凡是喜欢专注人的因素,于是顾氏紫檀,杨氏红木国标,居庙堂之高也不过马哲毛概邓论,以及后续的江三,胡科,如今风头正盛的大概算习梦。洋人也是这个规矩,比如牛顿定律,高斯定理,哥德巴赫猜想,甚至还有天朝知者甚少,却在美国大陆大名鼎鼎的李鸿章杂烩,左宗棠鸡。 所谓的“海洋性紫檀”,另一个称谓,叫做大叶紫檀。与之相对的原本所谓“大陆性”紫檀之印度檀香紫檀,别称“小叶紫檀”。后来慢慢又衍生出“小叶中的大叶”,俗称“人工林”紫檀,则是后话了。至于这些“小叶”“大叶”是否意味着树叶的相对大小区别?否。人说“小叶”最早不过是直隶地方工匠口语中的“小眼”,指紫檀木料的棕眼细微,口语中带了个“儿”的卷舌腔,于是“小眼儿”听起来接近于“小叶”,于是以讹传讹。 姑妄听之。 不过,紫檀在材质上高下有别,却是不争之事实。有的棕眼小些,比如从前的“犀牛角紫檀”,有的棕眼大些,从前叫做“花梨紫檀”,有的几乎看不见棕眼,比如“鸡血紫檀”。所以,外观这物事不过“表面”,类似于“纸上得来终觉浅”,感性认识之上,叫做理性认识。 王世襄老先生怎么也会不认得原木的紫檀?没有答案。反正后来材质上更大的纷争之海黄越黄突如其来时,老人家早早就高挂免战牌:不参与。 老话说:难得糊涂,吃亏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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