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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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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晟庄木雕兄请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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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1-8-12 19:37 | 只看该作者
好了好了,天晴了,大家出来晒木头了:1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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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8-12 20:15 | 只看该作者
紫玉发了不少帖子,估计快升金刚了吧:D 过去就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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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8-12 20:25 | 只看该作者
有误会是正常的,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大家都能够拿出诚意来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希望大家能够真心换朋友!: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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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8-12 20:47 | 只看该作者
犯错误和改正错误都是神速,佩服,佩服:hi :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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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8-12 21:03 | 只看该作者
有缘才能相聚:54g 珍惜“麒麟”和关爱“麒麟”给大家创造的“缘分”平台吧: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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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1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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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1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夜雾 于 2011-8-12 20:48 发表
犯错误和改正错误都是神速,佩服,佩服:hi :hi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12g :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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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乐乐人 于 2011-8-12 21:04 发表
有缘才能相聚:54g 珍惜“麒麟”和关爱“麒麟”给大家创造的“缘分”平台吧:hello


有幸见到乐乐兄,高兴,我都以为见不到了:hehe :hehe :he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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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1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onjp 于 2011-8-12 20:25 发表
有误会是正常的,没有矛盾就没有发展,大家都能够拿出诚意来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希望大家能够真心换朋友!:hello


必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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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18 | 只看该作者
不过我对一些事情还是没有装过弯来,继续给我知道:4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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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夜雾 于 2011-8-12 20:48 发表
犯错误和改正错误都是神速,佩服,佩服:hi :hi


这也是我可以修成正果的因素吧,个人理解啊: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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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3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乐乐人 于 2011-8-12 21:04 发表
有缘才能相聚:54g 珍惜“麒麟”和关爱“麒麟”给大家创造的“缘分”平台吧:hello


同感: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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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8-12 22: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紫玉 于 2011-8-12 22:18 发表
不过我对一些事情还是没有装过弯来,继续给我知道:48g

看到紫玉兄今天心情不错,俺多说两句,说错勿怪
从法律角度上讲,卖家发帖,展示图片,标明价格,视为一种要约,而买家看到后,如果接受该要约
作出意思表示,就是一种承诺,紫玉兄表示"定了"或者"要了"就是一种承诺,承诺到达要约人即卖家时
发生效力,也就是说买卖合同生效,双方就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若一方违反,既构成违约.
浅漏之见,如有不当,还望海涵: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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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4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yj810 于 2011-8-12 22:39 发表

看到紫玉兄今天心情不错,俺多说两句,说错勿怪
从法律角度上讲,卖家发帖,展示图片,标明价格,视为一种要约,而买家看到后,如果接受该要约
作出意思表示,就是一种承诺,紫玉兄表示"定了"或者"要了"就是一种承诺,承诺到 ...


兄好,头像一定是您的公子或公主吧,首先祝家人和孩子都安康。。:12g

只是这个事情我征求卖家和买家的意见还没有定论,我暂不发表言论: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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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2011-8-12 2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yj810 于 2011-8-12 22:39 发表

看到紫玉兄今天心情不错,俺多说两句,说错勿怪
从法律角度上讲,卖家发帖,展示图片,标明价格,视为一种要约,而买家看到后,如果接受该要约
作出意思表示,就是一种承诺,紫玉兄表示"定了"或者"要了"就是一种承诺,承诺到 ...


兄好,我认为就目前情况还没有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现在貌似都是从道德层面讲的,我的错误我会认得,别人的错误别人也会认的。不知这样的说法兄可否认同?:12g

这只是个探讨贴。。:1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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