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紫杉阁主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观点理论] 从认识红豆杉开始到制作一堂红豆杉家具

  [复制链接]
331
发表于 2010-8-31 18:45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再一次学习了、、、:48g :hell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2
发表于 2010-8-31 19:3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48g :48g :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3
发表于 2010-9-1 0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40楼 的帖子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都在违法犯罪,知道不??
散尽天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4
发表于 2010-9-1 00:2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居然还有人鼓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5
发表于 2010-9-1 18:17 | 只看该作者

红豆杉根雕龙龟茶几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天然的红豆杉根雕龙龟茶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6
发表于 2010-9-1 18:20 | 只看该作者

红豆杉根雕龙龟茶几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红豆杉根雕龙龟茶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7
发表于 2010-9-1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8
发表于 2010-9-1 20:1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原帖由 大木头 于 2010-9-1 18:20 发表

都是犯罪,只要是玩木头的人。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9
发表于 2010-9-1 20:1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应该反思一下了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0
发表于 2010-9-3 09:4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顶,知道网监注意他位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1
发表于 2011-3-26 09:4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准备买一批红豆杉拆屋料,全是柱子,直径在30公斤以上,40多元一斤,想请教阁主,价格是否合适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2
发表于 2011-3-27 11: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这种料没用滴,要中间的紫料才是真正的红豆杉啊,这么黄都是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3
发表于 2011-3-27 12:52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我对·红豆杉不太了解,只知道有大的雕件和小的杯子啥的。但是,红豆杉是不是也属于衫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4
发表于 2011-3-28 1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19楼 的帖子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见过红豆杉家具吗?实践出真知。不是想当然。好多木友凭自己直觉下定义。古典家具前期就没有用红豆杉木材的。我就买过几件。

[ 本帖最后由 谈木 于 2011-3-28 16:41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5
发表于 2011-3-28 20:5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学习了。知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Archiver|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 沪ICP备2022029664号 )

GMT+8, 2025-7-15 00:21 , Processed in 0.210295 second(s), 11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