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cuz! Board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DESERT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观点理论] 偶然发现的,值得表扬,可能表扬错了个P,我的看法是错的,新手不要被误导,高手也别笑话了

[复制链接]
31
发表于 2012-6-14 13:21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哈……~!看得出LZ是有点不愿去接受被忽悠的事实!
如果真象LZ所画那样,除了说多此一举外并无不可,问题是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的话可能性不大!
主榫真假是证明LZ是否被忽悠的重点,如果LZ愿意拆开看那肯定是一目了然,如果LZ真的不舍,主榫与边榫的年轮走向是参考的主要依据之一!
LZ就把四个出榫部位的清晰大图上传让大家看看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2
发表于 2012-6-14 13:27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soso_e16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3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3:3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本帖最后由 DESERT 于 2012-6-14 14:01 编辑
xunjia 发表于 2012-6-14 13:21
哈……~!看得出LZ是有点不愿去接受被忽悠的事实!
如果真象LZ所画那样,除了说多此一举外并无不可,问题 ...


往好处想国内商家了,免得被起诉或者让我拆茶几,所以临时画了个能解释这个现象并满足要求的,榫,假榫就不球画了,
实际没什么,做的不错,反正我满意了,本来也没有质疑的兴趣,只是开始一时弄错,觉得居然还有这么用心的商人,靠,实事证明不符合国情,厂家就是按部就班.但作的也确实比一般的货色强.
反复折腾这个帖子,是让买家知道很可能有假榫,而且如果商家说他采用上图这个榫的形式,那基本就乱真,你不拆就不知道,当然,假如胶水强度超级,使用也没什么,也满足古法情结,我是没什么结,老做法也不一定最好,但是,一般,总之,对吧,哈哈,了解可能的情况,总比不知道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4
发表于 2012-6-14 13:5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请楼主放心使用,都是原木开出的真榫,此种工艺是为防止夹角翘起而釆用。开个夹角榫,再做个假直出透榫,有这个必要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5
 楼主| 发表于 2012-6-14 13:5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本帖最后由 DESERT 于 2012-6-14 14:04 编辑
朗润居 发表于 2012-6-14 13:50
请楼主放心使用,都是原木开出的真榫,此种工艺是为防止夹角翘起而釆用。开个夹角榫,再做个假直出透榫,有 ...


谢谢楼上,我也有这个想法,毕竟也不是多么难做的榫,光电锯就搞店,
这个帖子完全是我自己因为不懂,看见这个情况想搞明白,结果开始想错了,以为商家刻意精心,一感动,出问题了,后面就明白了,关键就是主榫是否如图那样开出来,也不难开,反而假榫更需要"人工",但是不拆的情况下,只看外表两种可能都有,但是我实际上不计较这个,
现在继续扯,只是想和我一样的新手,知道或者存在这种假榫.希望各方都不要误会: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6
发表于 2012-6-14 14:55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DESERT 发表于 2012-6-14 13:59
谢谢楼上,我也有这个想法,毕竟也不是多么难做的榫,光电锯就搞店,
这个帖子完全是我自己因为不懂,看见这 ...

相信LZ应该知道只要上传四个位置的出榫清晰大图让大家看看就很有真相大白的可能!
以LZ认真、严谨、热情的态度看上传几张图应不会让LZ感觉如此的不舍!
看来LZ心中已有答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发表于 2012-6-14 23:08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这种帖子不说清楚对卖家和买家都不利,强烈要求楼主上四个位置的出榫清晰大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8
发表于 2012-6-14 23:1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soso_e115:}{:soso_e130:}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发表于 2012-6-15 07:10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本帖最后由 和谐 于 2012-6-15 07:54 编辑

这个方桌其实是个凳子,防翘的夹角榫有用明或者暗的,区用的是明的,有余打了下冰盘,所以区在夹角榫的基础上打了一个和冰盘相同的斜坡,以增加接触面,一般的作坊是不打这个斜坡的,
用暗的也不是不可以,而且更美观,但有余看不见,现在的人作假作的厉害,造成明榫流行起来.,就用明防翘夹角榫而言,区的增加接触面的做法是乎更讲究些
(一家之言,不作为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0
发表于 2012-6-15 19:5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因部份木友未真正理解LZ此主题所表达的意思,
特上传此草图供大家看的清楚(未按原比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crathyxikou 该用户已被删除
41
发表于 2012-7-6 20:58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2
发表于 2012-7-8 20:34 | 只看该作者
关注麒麟网微信公众号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Archiver|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 沪ICP备2022029664号 )

GMT+8, 2025-10-9 15:02 , Processed in 0.121755 second(s), 10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