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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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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两套红酸枝十件套.大家评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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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08-9-8 11: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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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zitan at 2008-09-08 10:43:AM:
相信十年,很实在的一个人。
楼主要想别人相信你,要拿出证据来。
建议十年上皇宫椅的图片,看到底真假,实物图片和卖货的宣传图片一并上。

[ Last edited by zitan on 2008-9-8 at 10:53 ]


我是读过法律的,您的这番话很是不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依照的是无罪推定的原则,在尚未见到证据之前,即下结论支持相信某一方,是不符合我们党唯物主义价值观的。这样对论坛的和谐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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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08-9-8 11: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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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xiaoh06 at 2008-9-8 11:09:


我是读过法律的,您的这番话很是不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依照的是无罪推定的原则,在尚未见到证据之前,即下结论支持相信某一方,是不符合我们党唯物主义价值观的。这样对论坛的和谐很不利。

学法律的不一定懂家具,我说的是家具。好象论坛不是法庭,也没有什么被告。我不愿跟你理论,因为我讨厌马甲,等你在论坛上升2个等级后我们再理论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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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08-9-8 12:06 | 只看该作者

坚决鄙视奸商和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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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2: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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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建议他把我给他,承诺的图一起发上来看看,要不找个差货栽到头上还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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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08-9-8 12: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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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我的招牌担保。要不你下次来工艺之都一路上招牌都让你砸了,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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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08-9-8 13: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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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能敢于站出来,是件好事。希望尽快弄清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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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08-9-8 13: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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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十年树木 at 2008-9-1 23:44:
本来不想说了,可这厮又跑这忽悠,为免别的木友上当,还是说一说事情经过。
去年我一朋友想买套皇宫椅,当时我做成本要15000左右,他觉得价格偏高,就想让我帮他在网上拿套南货。后来在网上看到王桂清发的帖子, ...


K-TNND,还有这种事情,拿砍刀去劈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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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08-9-9 23: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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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今天刚回来看到王桂清站出来了。
虽然不明白你一直在线为什么今天才站出来,但还是很高兴,大家有话可以摊开说了。
你以前发给我的图片还在,你的椅子也还在,我会让河北朋友拍图给我尽快传过来,大家可以比较下。
如果只是你的椅子做工比较差,我不会如此大动肝火。当初我和你商量,你的椅子和发来的图片根本不相符,做工太差,是否可以退换?如果可以,我愿意退回8000,你留3000.你是怎么说的?你说确实椅子太烂,退回去的话,你也无法处理。王桂清,这是人说的话吗??我印象深刻至极,我当初听完你的回答怎么骂你你也忘记了?
希望我传上图片后你不会否认这是你的椅子。
我明天去苏州,回来后一定会将此事理清。还是那句话,我认为你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而不是一个正经的商家。如果只是你做的东西差一些,我不至于狭隘到将你搬上论坛,指名道姓地公开和你叫板;退一步,你骗我一次就此收手,别在论坛忽悠其他木友,也许此事也就不了了之。呵呵,但是假设都没成立,你还在忽悠,并且开始喊冤了,好,那就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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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08-9-10 00: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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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事情能够圆满解决,还论坛一片纯净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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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08-9-10 00: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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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几张照片,就汇钱过去买东西,而且数额上W,确实不妥。
这种家具买卖一定要当面验过东西才能付钱的。
我这说说我自己的观点,不针对任何人,LZ和十年兄别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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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8-9-10 00: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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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zitan兄,还记得我吗?我都一年多没来这里了。
你前面的话稍有不妥,我父亲也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我略知一二,
这种事确实是被告要先举证,不是说我信不过十年树木,就是实话实说,
丈着以前我们有点交流,我斗胆指出一下,兄勿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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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8-9-10 07:2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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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有点奇怪,我不反党反社会主义,就表态支持十年怎么就涉及法律问题了?
让十年拿出证据的是我,大家可以再仔细看一遍帖子,楼主被骂的帖子都还在,怎么就我说一句就不行了?
我之所以支持十年是因为我之前对福建的皇宫椅的价格也很感兴趣,并且有意买一套,与十年交流,他有这个教训才放弃这个打算,难道大家都跟着上当你们才高兴,才不涉及法律问题?我在河北见到过要修理的那套椅子,人家厂家都没办法修。那椅子现在5000元谁要请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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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8-9-10 08: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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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看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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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8-9-10 11: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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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hakuei_123 at 2008-9-10 00:41:
还有zitan兄,还记得我吗?我都一年多没来这里了。
你前面的话稍有不妥,我父亲也是从事法律工作的,我略知一二,
这种事确实是被告要先举证,不是说我信不过十年树木,就是实话实说,
丈着以前我们有点交流, ...


从法律专业程序上你可以这样说,如果法律好用还能有这种骗子存在?别避重就轻,希望你能从法律角度上提出一个能够惩罚网络骗子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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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08-9-10 12: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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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看到证据之前,一切都是疑点,我们允许怀疑,不管事实如何,但没有看到证据的前提下妄下结论,不是一种成熟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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