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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bluesnow007

[其它] 关于版权,我说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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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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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TZW0123 发表于 2013-2-19 09:41
吵架了......,难道说我们做的东西就不是在抄袭古人了吗?DIY,纯粹一个自娱自乐,自己做着玩玩,兴趣~~ ...

一团和气固然很好,被侵害了利益的人肯定不做如是想。更何况,还有一些人不曾对别人的劳动有尊重之意,反而认为拿来主义是理所当然。
还是那句话,尊重别人劳动、不损害别人利益,这是大前提。
至于说“功利”,因为这里不全是纯爱好者啊,很多人靠这个吃饭。自然要遵守社会法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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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紫玉 发表于 2013-2-18 22:59
关键有版权吗?

看来除了表示“同意”,您也开始思考问题的本质而不是单纯从自己喜恶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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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晋熙山人
“你学习下外观设计专利,再回来说事,好吗?版权对象文学、艺术品,外观专利对象是工业产品和工艺品(仅指工业化可以批量生产的工艺品)。手工模仿制作跟这权那权都是风马牛手工制作别人的工业产品  发表于 2013-2-19 19:14 ”

我的理解跟你恰恰不同。我认为其非工业产品,而是艺术品。不知道你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还有,你用点评模式我无法直接回复,不利于讨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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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bluesnow007 发表于 2013-2-19 20:06
@晋熙山人
“你学习下外观设计专利,再回来说事,好吗?版权对象文学、艺术品,外观专利对象是工业产品和工 ...

    版权(著作权)与专利权是很容易区分的概念
    (1)两者的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则不同,专利法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
      (2)两者的保护条件不同
      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   
的,而只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独创性”与“首创性”即两者保护条件的差异。
      (3)两种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著作权均伴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无须履行任何注册登记手续。而相同内容的几项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排斥了其他有相同创造成果的人享有相同权利的可能性,所以必须采取国家行政授权的方法确定权利人。专利权的产生需要专利机关的特别授权,经过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等程序才能产生。
      (4)两者的适用领域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而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与产品的技术方案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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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晋熙山人 于 2013-2-19 22:18 编辑
bluesnow007 发表于 2013-2-19 20:06
@晋熙山人
“你学习下外观设计专利,再回来说事,好吗?版权对象文学、艺术品,外观专利对象是工业产品和工 ...


      如果您认为WISE设计的发簪是一件艺术品,适用版权保护,那就是“独创”的这一件,保护这一件就完了。其他人 只要独立完成同样的一个发簪,都不存在侵权了。这样估计WISE自己都不能说话了
      实际上,WISE设计的发簪是一件工艺品,需要保护的是其设计技术,体现的是作品的首创性,即外观设计专利。其他人未经其许可,利用这种首创性复制其产品,就侵犯了他的专属权。
   关于外观专利保护,法律规定,只有 在工业化批量生产时才构成侵权。
   这些基本的知识本来很容易学到,也不需要讨论的,但在帖子里需要一再说明,连我自己都感觉在卖弄所知,实在是惭愧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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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篇文章,拍个照片,唱首歌,画张油画,出张唱片,这些都是版权的事

做个LOGO,定个标识,申请商标,这些是商标权的事

工业发明,产品外观首创设计,这才是专利权的事

每个人都可以去拍布达拉宫的照片,每个人对自己的照片都有版权,哪怕是一模一样的,谁也不侵犯谁的权利,更不分谁拍在前谁拍在后。但你拍的片子我拿来用,即使剪裁了/PS了,我都侵犯你的版权。

但工业发明只要我第一个申请在前了被认定了,我就对此发明有专属权。这东西是不是我发明的你别问。

现实中,外观设计专利僵尸出笼(过期保护),何止70上马甲的万倍。

拿这个说事真是想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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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本意我懂,但常识要搞清
我也尊重有本事的人,尊重原创,
更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而这公序良俗正是法律维护的公共利益和秩序。
法律开宗明义保护原创
但绝不是划地为牢,禁锢先进和新颖的技术和设计思想
更不容许恶意利用专利权
而是鼓励专利造福社会造福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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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到事情本身,
一个样式好看的发簪被人推介被人模仿被人学习有任何问题吗?没有!

如能被人仿造并超越的东西,本身就没有什么保护价值或者说已经失去了保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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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晋熙山人 发表于 2013-2-19 22:09
如果您认为WISE设计的发簪是一件艺术品,适用版权保护,那就是“独创”的这一件,保护这一件就完 ...

这段话的逻辑在哪里?举个例子,郭敬明写了跟别人一样的小说没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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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晋熙山人 发表于 2013-2-19 22:53
回到事情本身,
一个样式好看的发簪被人推介被人模仿被人学习有任何问题吗?没有!

在错误的前提下,武断的得出结论。最后一句话更是不知所谓,别扯太远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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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改行,你还仿个蛋。

创作和仿古抄袭都分不清或者故意渾殽,大谈知识产权和外观专利,这不赋喊捉贼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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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9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晋熙山人 发表于 2013-2-19 22:40
楼主的本意我懂,但常识要搞清
我也尊重有本事的人,尊重原创,
更尊重社会公序良俗

这大帽子扣的。能解释一下法律条文上的“恶意利用专利权”是什么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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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0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自己是俗人一个```但我知道一个非常小的事必须要告诉大家,其实大家也早知道了```比尔,那个米国人,如果在中国搞的话,他一定不是现在这样的```不是吗?现在的行情就是这样,站不站出来也是一样,大家就别在互相对搞了哈```再说这是D版```想怎么D就怎么D,开心就好,互喷口水,貌似没什么必要,出了节再喷吧```不是吗?卖与买,只要有需求的市场,谁能管的到?不是吗?{:soso_e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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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thyxikou 未绑定微信 该用户已被删除
发表于 2013-2-20 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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