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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不在五行 于 2010-5-7 11:38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楼上各位消消火,不要开口污辱人啊!!建议大家以后改成“楠木(对光有金丝)”,这样可能专业的人能接受些吧:hello :hello
原帖由 古金丝楠 于 2010-5-7 12:33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LZ做的这个炕案确是美器!再赞一次:48g :48g
原帖由 佛前一柱香 于 2010-5-7 12:39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用你手上的料,再做一个!:lol :lol
原帖由 古金丝楠 于 2010-5-7 01:05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这里是论坛,每个坛友发表自己的看法很正常,观点不同也应该尊重对方!怎麽开口就“自取其辱”了?那坛友们还敢不敢说话了?“古典家具论坛”就是先例,被一群人把持着,有不同意见必遭秒杀,现在还有几个人去那?-- ...
原帖由 古金丝楠 于 2010-5-7 12:27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其实,我也不赞成把楠木都说成是金丝楠(在“杂谈金丝楠”里我已说得很清楚)。之所以现在所谓的金丝楠满天飞,这都是《木鉴》惹的,这怪不得LZ。五一期间我到山里转了一圈,现在楠木比南方红豆杉还少见了(可能四 ...
原帖由 古金丝楠 于 2010-5-8 00:11 发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骂你狗东西怎麽了?你这种人就欠骂!要骂得你懂得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不自重的狗东东!你还城里人是吧?城里象你这样不自重的人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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