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紫玉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其它] 买家、卖家请共进商讨

[复制链接]
4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12:06 | 只看该作者
有坛友说我把订货和定货给弄成一样的意思了,我想想这不同的字的确是不同的意思。

我记得刚来70的时候最流行的就是暂定,那时我见过得料子少,连暂定都不敢,后来看人家都这样做,慢慢就学着了,暂定后慢慢看看图片。后来,大多的卖家有点吃不消了,发帖的时候都会说:不接受暂定。我想建议卖家朋友们,发帖时除了详实的图片,文字解释也要到位。买家也不要随意定货。
不知道卖家支持订货吗?

貌似经常签订买卖的的合同的人知道的清楚些。

说的不对之处网坛友见谅!: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7
发表于 2011-8-13 12:15 | 只看该作者
:48g :hello :hell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发表于 2011-8-13 16:5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复姓公输 于 2011-8-12 22:19 发表
假如货主是明价销售,并且注明了支付邮费的约定,我若是喊下“定了”或者”要了“的买家,这个”定了“或者”要了“,即表示我接受货主的价格及其他明示的约定。既然我接受了价格上的约定,我若再来谈价格,那我这个 ...

这话说的中肯,多换位思考一下,很多问题就不存在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18:2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李小乖 于 2011-8-13 16:59 发表

这话说的中肯,多换位思考一下,很多问题就不存在了。


是啊,再次支持公输兄一下: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0
发表于 2011-8-13 18:25 | 只看该作者
再吵,就成金刚了: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1
发表于 2011-8-13 20:24 | 只看该作者
:48g :48g :48g 交易双方互谅互解,本来就没有这么多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楼主| 发表于 2011-8-13 20:58 | 只看该作者
造成买家砍价的原因我感觉还有这样的,比如紫檀为例,紫檀的品种,新老,料形,大小,品相综合以后卖家会有自己的一个心里价位。卖家一般不分高低手之分,比如100元进的货,120--150卖出去就行,或者卖到自己的心里价位亦可。
但买家就有高低手之分了,高手的可以通过上述的紫檀几个特征,估算卖家的价格是否合适;低手就就有难度了,心里老犯嘀咕:看着差不多,但价格不一样啊,怎么办,还又想要,这不,就想砍价了。。

上述情况我不知我说的是否正确,坛友指教一下。:12g

[ 本帖最后由 紫玉 于 2011-8-13 21:16 编辑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3
发表于 2011-8-13 21:2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复姓公输 于 2011-8-12 22:19 发表
假如货主是明价销售,并且注明了支付邮费的约定,我若是喊下“定了”或者”要了“的买家,这个”定了“或者”要了“,即表示我接受货主的价格及其他明示的约定。既然我接受了价格上的约定,我若再来谈价格,那我这个 ...
这个是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4
发表于 2011-8-13 22:37 | 只看该作者
      凡事还是有点规矩好,其实多数人都懂的,只不过抵不过自私的心魔而已。:12g :12g :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1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迷途小藏客 于 2011-8-13 22:38 发表
      凡事还是有点规矩好,其实多数人都懂的,只不过抵不过自私的心魔而已。:12g :12g :12g  


其实我也就没指望由论坛或哪个人负责制定出一定的买卖规范,因为真的很难的,个人各眼,最同一件的物品,十个人可以有七八种说法,所以制度也不是绝对的,很多潜在的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

小藏客兄弟说的很到位,“其实多数人都懂的,只不过抵不过自私的心魔而已”。大多数买家和卖家都有自私的心魔,因为人嘛,不是圣人,我认为是正常的,但心魔也是有大有小的,说要一点没有,是不可能的,自己最小化处理,应该就可以了。

凡事还是有点规矩好”我想这个“规矩”的意思是什么,小藏客的意思我懂的,就是说大家自己去刻意的规范自己的行为,规矩在心中。

小藏客同志,谢谢您啦。:12g :12g :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09:21 | 只看该作者
同时希望大家没事的时候来发帖说点心里话,久而久之论坛木材交易版得“交易规范”就会自然形成,而且还会凝记于心,估计要比制定的书面制度效果要好的多得多的多。

老坛友自不必说,后来的新同志只要认真看帖,自己就会很自觉的规范自己的行为。:11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发表于 2011-8-15 11:20 | 只看该作者
这就金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
 楼主| 发表于 2011-8-15 12:09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三让堂 于 2011-8-15 11:20 发表
这就金刚了?


三让兄,您来也说两句对大家有用的意见和建议。

每次来都不说话,这回不说不给走。:12g :12g :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9
发表于 2011-8-15 13:06 | 只看该作者
:hello :hehe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0
发表于 2011-9-27 21:21 | 只看该作者
94o94o :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Archiver|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 沪ICP备2022029664号 )

GMT+8, 2025-7-31 08:46 , Processed in 0.128981 second(s), 8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