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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Ed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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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理论] [原创] 林海微澜:漫话红木-随笔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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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
发表于 2010-8-9 23: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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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48g :48g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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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
发表于 2010-8-11 21: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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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
发表于 2010-9-27 16: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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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g :48g :54g :5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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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发表于 2011-4-30 17: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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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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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
发表于 2011-5-3 09: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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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
满清也好,蒙古元朝也好,对我们汉民族和汉文化来说,就是个被异族奴役的扭曲过程。
要不然也不会有号称“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同盟会与天地会的“反清复明”。

比如这满清推崇有加的紫檀,所谓“木中之王”,就多少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至少到朱明王朝,我们汉文化对硬木的喜爱还是檀+梨(紫檀与花梨)。
满鞑子来了,于是紫檀的登峰造极成了“我花开后百花杀”。

而这紫檀的紫,最原始的说辞,叫做“恶紫之夺朱”。
素颜的紫檀,有一个颜色由浅变深的过程。
刚开料的紫檀,颜色通常是橘红,橘黄。然后变得越来越深沉。于是“恶紫之夺朱也”。

孔老夫子两千多年前的原话是:“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
朱与紫,郑声与雅乐,截然相反的对立面。
于是有明末清初的文人雅士借《咏紫芍药》抒发亡国孤愤,“夺朱非正色,异种亦称王”。

前明姓朱,于是称了王的自然是指乾坤大半属偷儿的满鞑子异种。

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很快的,满清皇帝就这么上了道地先是把“夺朱”的紫檀捧为“木中之王”,随即大兴“文字狱”。
所谓传统文化,其实背后都是血迹斑斑的历史。
待到秋来九月八,
我花开后百花杀,
阵阵香气透长安,
满城尽带黄金甲。

雍正乾隆独捧紫檀之后,曾经风行一度的明式文人家具之仪态万方黄花梨,从此走进历史的尘封。
这尘封,一直到公元2005年。
时至今日,依然有数典忘祖的汉人后代在少不更事地懵懂胡说:黄花梨是炒作。

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
诚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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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
发表于 2011-5-4 12: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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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发表于 2011-5-9 22: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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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迷糊 于 2006-12-23 12:07 发表
刚刚在其它收藏网站看了一篇奇文,是由一个叫Weilinco的友友写的,贴上来给大家看一下:
理智告诉我:这件可能是假的,
直觉告诉我:这件可能是真的!
理智警告我:这钱可能要打水漂,
直觉煽动着:这钱可能要翻 ...




:D :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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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
发表于 2011-5-10 10:3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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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tanbo 于 2011-5-9 22:18 发表




:D :D :D


谢谢关注。
厅座迷糊的风格,说话调皮。
在70这个江湖捣腾了三五个春秋,简称“捣糨糊”。
在下记忆最深刻的帖子,属于厅座当年一时兴起挥就的“扎篱笆”。
红木也好,家具也好,有的文字小资,有的段子矫情,阿谀奉承曲意逢迎的“病态”虎子侍中者也不在少数。
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窃以为最难得。
比如书圣当年的“永和九年,岁在癸丑”,就是这样真实的一个“曲水流觞”,于是“兰亭”流芳千古。
回头找找厅座当年的“扎篱笆”,完完整整读得懂的人大概不多,所谓70老烧,这大概是个门槛。
路遥知马力。
往事悠悠。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怀抱,悟言一室之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之外。
虽趣舍万殊,静躁不同,当其欣于所遇,暂得于己,快然自足,曾不知老之将至。
及其所之既倦,情随事迁,感慨系之矣。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况修短随化,终期于尽。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
岂不痛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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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
发表于 2011-5-10 20: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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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难得壶荼 于 2011-5-4 12:12 发表
长篇大论。。。精彩:48g

原帖由 难得壶荼 于 2011-5-4 12:12 发表
长篇大论。。。精彩:48g


谢谢抬爱。
惭愧,转一个帖子,是在下以为在70捣糨糊这三五年来所见到的最精彩的刀笔。


“先看看俺这器物鉴赏贴的篱笆扎的牢不牢,有无不怀好意的捣蛋的进来,俺这贴是要设个门槛,当然不算高,

1、俺这贴不欢迎专家来点评,收费的或收废的,因为前者商业味道太浓,不客观,尤其是现今社会一些所谓专家满天飞,给钱就可以指鹿为马,为三千块就敢拿声誉作交易,恐怕给个三万,他都敢杀人了。至于收废的,本来就是眼睛向下,基本没见过好一点的东西,一直拿废品当商品,去换点人民币,这样的人评价器物的标准是按废品收购站的标准来衡量,而收购站一般又是按剩余价值来衡量的。

2、麒麟网的干部不要光顾和评点俺的贴。俺是小民,最怕见的就是领导和干部,
再说俺的贴没有中央的精神和反党反社会主义的言论,政冶上是清白的。爱党爱国爱家乡,防火防盗防干部。


3、捡破烂或喜欢捡漏的不要点评。因为这里没有漏可捡的,一般情况下,捡破烂的都喜欢捡漏(一般是钢嘣),但有老手都知道:钢嘣不是每天捡的到的,那是缘份,但超过一百块的要小心,很有可能是…雷!也就是说一般捡破烂的老手,对贵重的的东西都戒手,这是纪律。

4、做小卖买的不要评点。
一种是不做红木小卖买的,比如买卖打火机的,买卖手表的,搞装修的,因为隔行如隔山,这类人不懂花纹和木料的,俺这是木行,让他们辩木,这好比让姚明去挖煤,让潘长江去打NBA                                             
另一种是做红木小件的倒爷,比如卖小B桶,及插屏的。这类人呢可能看到俺的东西呢会眼红,心里产生不平衡,争风吃醋,嫉妒什么的…总之会因爱生恨,俺只想同木友结个善缘,建议这类的就不要评了,最好连俺的贴都不要看了。

----迷糊语录”

http://www.70jj.com/bbs/viewthread.php?tid=23227&extra=&highlight=&page=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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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发表于 2011-5-11 11: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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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g :4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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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发表于 2011-5-12 19:4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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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学习、、、:48g :48g :hel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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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
发表于 2011-5-13 23:3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27楼 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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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53g :53g :5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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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发表于 2011-7-17 12:0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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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折腾段子了。
正好与达芬奇有过这么一个交集:

某年某月某日。
广东花都新华某富甲一方之大款来找在下的老板茶叙。
老板恰好走开。
于是踱到在下身边闲聊了几句:
款:“前两天去了广州天河的达芬奇,贵得出奇。”
E:“看上什么东西了?”
款:“一套沙发二十几万,不过一长两短加个茶几。”
E:“那种地方俺从来没进过去。”
款:“转了半粒钟(半个小时),只好买了个水晶烟灰盅,四千八,全场最便宜的东西。”
E:“估计那里不会卖法国莱丽(La Lique)或者巴卡拉(Baccarat)的水晶,这两个牌子的东西不止四千八。。。。。。”
款:“没什么牌子,就是意大利原装。”
E:“意大利没什么好牌子的水晶。”
款:“四千八买个烟灰盅,还比不上这个东西好看。。。。。。”大款说着说着,一手提起了在下台面的这个东西。
E:“这个便宜。。。。。。”
款:“那就跟你换吧。。。。。。”
E:“俺不抽烟。。。。。。”
(回头就把笔筒藏了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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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
发表于 2011-7-17 12: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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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D :D 无所不聊,魏晋之风!喜欢这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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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
发表于 2011-7-19 14:4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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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醉龙 于 2011-7-17 12:35 发表
:D :D :D 无所不聊,魏晋之风!喜欢这风格!


谢谢关注与抬爱。
随笔随言,关乎红木。
爱好而已,于是宁真率勿安排,宁支离勿轻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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