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武氏红木 于 2012-6-29 22:33 编辑
《明清家具——承具》邮票背景资料
中国邮政定于2012年6月9日发行志号为2012-12的《明清家具——承具》特种邮票1套4枚。详情图名(4-1)T 明·黄花梨夹头榫平头画案、(4-2)T 清·黄花梨透雕螭纹方桌、(4-3)T 明·黄花梨高束腰石面方香几、(4-4)T 明·铁梨象纹翘头案,邮票面值均为1.20元。邮票规格:一、四图:50×30毫米,二、三图:40×30毫米;齿孔度数:13度;整张枚数:12枚(一、二图各6枚/张;三、四图各6枚/张),整张规格:245×140毫米;小本票编号:(46)2012,小本票成品规格:175×90毫米,小本票售价:12元;版别:胶印(采用压凸印制工艺);防伪方式:防伪纸张、防伪油墨、异形齿孔、荧光喷码;设计者:马刚、于山;资料提供:故宫博物院、观复博物馆、浙江省博物馆;责任编辑:王静;印制厂:河南省邮电印刷厂。
马未都先生撰写的《明清家具——承具》小本票前言及说明文字 前 言 以工作为常态所使用的家具叫承具,一般通俗的被称作桌案。桌与案在中文中区别明显,案的出现远早于桌,那时中华民族还席地而坐,举案齐眉的案乃是后来案的雏形,古籍记载:“无足曰盘,有足曰案,所依陈举食也。”。而桌在宋尚写成“卓”,取卓然高立之意,可见先人起居由席地而坐向垂足而坐转化时改变视角的重要。 桌与案的功能虽有交叉,但各司其责。桌日用为常,尤其多用于膳食,故成为了量词,有一桌宴席之说。而案多与工作相关,案牍演化为案件,最终引申为今义。 桌与案外形差异清晰,四足直抵四角为桌,四足从双侧缩进一段距离为案,与其尺寸大小高矮无关。案之形虽多变,以态势论仅三式,即翘头案、平头案、卷书案。翘头案两端翘起,形态飞扬,公事多用。平头案形态平和,置于书房,读书作画最为适合。卷书案两端下卷,形态收敛,手抚琴清供物我两宜。故案虽万变,不离其宗。桌比案造型丰富。八仙桌四平八稳,明清之后多用于膳食,中国人认为吃这件事俗,故连累了桌。但也有书桌画桌之类,尤其大画桌,下部空间宽绰,腿部活动自如,明清时期深受文人喜爱。由于桌的特性,明清两朝演化出多种造型。常见的有圆桌、半圆桌、梯形桌、异型桌、炕桌,这类承具更多的是为了调节室内气氛,一圆破方,陈设功能大于实用功能,让生活多些趣味,继而提高了生活品质。承具以其承受工作的性质分清桌案,这是国人的一大发明。用形式区分桌案,进而从精神上区别开来,让一个简单的承具不仅有功能上的追求,还有精神上的追求。这在世界家具史上仅见,也正是中国人的聪慧所在。 说 明 文 字 画案:长方形、四足不在四角而是两头缩进顶面的承具即为案。案面平直,两端无饰的便是“平头案”。其中尺寸较宽大,且主要供写字作画用的案形家具,一般被称为书案或画案。 方桌:四足顶在四角位置的承具即为桌。面呈正方形的称为“方桌”。方桌的规格有大小之分,常见的有“八仙桌”、“四仙桌”等。按其基本造型也可分为无束腰桌和有束腰桌两种。 香几:一种小型承具,因多用于承放香炉而得名。香几大多形制较高,一般呈圆形或方形,不论在室内或室外,多居中设置,无依无傍。面面宜人观赏,更是文人雅士所必备之器具。 翘头案:因案面两端装有翘起的飞角而得名。大多在两侧面两腿之间设挡板,并施以精美的雕刻,且下承拖泥。翘头案主要供陈设之用,多至于寺院、祠堂和衙门,属于供案的一种形式。
《明清家具——承具》邮票、大版、小本票正式全部图稿
邮票大版图稿1 邮票大版图稿2 -
小本票封面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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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本票内小全张 小本票后记 小本票封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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