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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人被疯狗(还是一对夫妻狗)咬了一口,人总不能反口去咬狗吧?

热度 6已有 1135 次阅读2012-6-2 15:27 | 夫妻

夫妻狗中的母的,发个短信来,咒骂“出车祸全家死光光”。不知道骂人会报应到自己身上的么?
 
9年来遇上的最JP的网友、还是一对夫妻。郁闷
 
朋友说,“吃狗肉最好”
 
要是杀狗不犯法,狗肉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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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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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评论 (12 个评论)

回复 和雅明清家具 2012-6-2 23:54
小妹应该和我一样,大风吹倒梧桐树,任由别人论短长,我见过的诅咒,当比你见到的更恶毒,但我在瞬间的激动之后,就坦然了,其实说出那种话的人,他(她)自己一定是在忍受阴暗无比的煎熬,这就是他自己给自己最大的惩罚,你就赢了
回复 天涯孤客 2012-6-3 01:11
我记得杀狗是不犯法的
回复 小菜小刀 2012-6-3 11:23
gogogo集体吃狗肉去
回复 玉麒麟 2012-6-3 11:24
和雅明清家具: 小妹应该和我一样,大风吹倒梧桐树,任由别人论短长,我见过的诅咒,当比你见到的更恶毒,但我在瞬间的激动之后,就坦然了,其实说出那种话的人,他(她)自己一定 ...
呵呵。活到现在这个年岁,类似的人和事,已经不是头一回遇见。所以不算很突兀,也没有太大的激动,只是感叹而已。
就怕有的人,还要帮着疯狗去祸害他人,有点担心。。。
回复 玉麒麟 2012-6-3 11:25
天涯孤客: 我记得杀狗是不犯法的
天朝的法律:神经病砍了你,最多送他到神经病院;你去砍神经病,那就送你去监狱。谁让你运气不好,走在大街上,走到神经病的面前呢
回复 和雅明清家具 2012-6-3 11:30
70现在已经不亚于一个小社会了,形形色色,加之是网络虚拟,坏事总比好事容易产生轰动效应,渐渐地习惯了,由他去罢
回复 南人本色 2012-6-3 12:08
害人者,本身就是受害者。
回复 天涯孤客 2012-6-3 12:47
看来玉管有愤青的潜质
回复 老南红 2012-6-3 12:58
别侮辱狗了,狗招谁惹谁了。。。
回复 玉麒麟 2012-6-3 13:46
天涯孤客: 看来玉管有愤青的潜质
都愤了几十年了。早就不愤了
回复 玉麒麟 2012-6-3 13:47
老南红: 别侮辱狗了,狗招谁惹谁了。。。
有道理。疯狗是没办法,得了病。疯人就是社会机制不健全,没有及时发现并送进疯人院。
回复 瑞丽一河蟹 2012-7-19 11:35
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  平生最爱杀狗,吃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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