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极速登录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手机号快速注册登录

查看: 2196|回复: 15

[版务] 关于三民主义的投诉的相关答疑、沟通及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x
近日以来,网友三民主义在70网发布投诉帖。

1、投诉“大喜之家”交易的珠子不是河马牙,而是塑料
http://bbs.70jj.com/viewthread.php?tid=125909
http://bbs.70jj.com/viewthread.php?tid=125906

本网请该网友“请提供图片、说明,以便网站进行相应的处理。”
但该网友答复“我就是用火烧才知道是塑料的!很刺鼻的味道!很生气,所以珠子被我丢了!管理员要看图片!可能没有办法了!”

2、在拍卖版商家“amey77”的拍卖贴中跟帖投诉其
“准备参加拍卖的朋友请注意,我在这家买过珠子,质量............!!!!!请大家去X木论坛上去看看!”
http://bbs.70jj.com/redirect.php?tid=126867&goto=lastpost#lastpost
http://bbs.70jj.com/viewthread.php?tid=126865&page=2#pid1854818


本网回复并发站内短信:

原帖由 玉麒麟 于 2011-6-3 13:50 发表

这位买家,你一直在指责论坛上的卖家,甚至X木网上的交易,你也拿到我们70网上来说事。

鼻子闻味道这码事,真是没办法作为证据。希望你能提供有力的证据。

不论是对“大喜之家”,对“amey77”的指证,希望你能用证据说话。

否则将对你的发言进行编辑,甚至删除

原帖由 玉麒麟 于 2011-6-3 14:03 发表
管理员已经发站内信息,请这位“三民主义”提供有力证据。如在3天内,其仍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将对其发言进行编辑直至删除。

并且,本人很怀疑,一个4月7日才注册的网友,能在不足2个月内就能发生这么多的交易纠纷,而且所有的发言都是将交易纠纷的源头转至与本网有竞争性的X木论坛,其目的不得不令人深思。



该网友答复站内短信,内容如下:
三民1.jpg

三民2.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避免沟通的不透明、不公开,管理员在此发帖,对三民主义的投诉及质疑予以回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1、注册时间为2011年4月7日,且主要发帖均在本论拍卖一区。可见所产生的交易纠纷均在是2个月内发生。

2、根据你所指证的,请网友到X木网去看,可以推断,你与这2位卖家的交易,主要是发生在X木网,而不是本网。

3、本网从一开始就请你直接提出有力的、确凿的证据,甚至可以请第三方进行鉴定。而靠鼻子闻、靠个人感觉,是不足以作为证据的。

4、河马牙的交易,也不应该是在本网的“拍卖一区”所发生,因为本版块只针木器类的拍卖交易。卖家不应在本版出售,买家也不应在此购买。

5、“amei77的东西我买过,因为不是在70买的,现在考虑到网络的竞争,所以不便说多!只是告诉大家她的珠子多看看,我并没有说好和不好!”
你在这位卖家的所有帖子中跟帖表述,无疑就是指责其珠子有质量问题。只要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会误解你上述表达的用意。这位卖家对此有意见也是情理之中的反应。本网因此请你提交证据,也是符合常理的正常处理程序。更何况,你也承认不是在70买的。那应该在你购买商品的地方,提出投诉才对吧?

6、我一再强调的是“不论是对“大喜之家”,还是对“amey77”的指证,希望你能用证据说话。否则将对你的发言进行编辑,甚至删除。”
论坛不但要保障买家的利益不受损,同样也要对合法经营的卖家的声誉进行保护。

7、自本管理员要求你提交证据以来,已经有近半个月了。如果你确实能提供证据,你可以加我的QQ1254609进行交流沟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7:0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吧,辨才出真理,不冤枉好人,也不姑息坏人:12g :12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感谢玉麒麟管理员对此事进行了跟踪处理,如果可能,可以让这位网友将相关交易记录,聊天记录一起发给你,我与他的交易纠纷也不是在某论坛,交易是通过淘宝中介完成的。在70发贴,也是因为是70的贴子受到他的捣乱才开贴!
事实上,根本不是什么产品质量的问题,那只是他的借口!或是被别人当枪使!
所谓售后服务态度,30多页的旺旺聊天记录历时一个月足于证明我的服务态度。但最终我无法忍受其言语的诬蔑和一而再再而三的质疑,或许我真的不懂售后服务!我只能在旺旺将他拉黑!
在一片对卖家的质疑声中,我只能发出一点点的声音,希望同好木友能思考思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3 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hello :hello :hello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4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11g :11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4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断明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4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48g :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5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本管理员与网友三民主义在QQ上的交流,仍然无法获得确凿的证据,既未说明amei77与三民主义之间的交易纠纷究竟是什么,也不能提供任何证据。
并且 三民主义的态度是“不想解释”、“我不是投诉她,就是要搅她的局”,虽然管理员一再要求其提供证据,最终直接要求管理员“编辑删除发言”。

根据版规规定:
3、论坛要求网友友善讨论,对事不对人。提倡学术争论,不提倡道德批判。绝对禁止人身攻击、禁止谩骂贴、抱脚贴,不提倡霸道贴、哀怨贴、矫情贴。更禁止穿马甲捧眼、骂人和捣乱。(对于人身攻击、谩骂和穿马甲捧眼、骂人和捣乱行为,一经发现,处扣除50-200分、警告、关禁闭乃至封ID处罚。)


由于“三民主义”与卖家amey77在其它网上的交易纠纷,延伸到本网来,发布捣乱帖,且不愿意对发言的依据作出解释。
本网对“三民主义”作出警告的处理。警告该网友今后发帖时须有理、有据。对其不实的指证发言,予以编辑,并处扣积分50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8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48g :48g :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0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48g :48g :48g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6-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青天大老爷:D :D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63:}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2-19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手机动态码快速登录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手机版|Archiver|麒麟论坛——第一红木古典家具论坛,红木家具,古典家具,明清家具,文玩收藏,第一中式家居门户 ( 沪ICP备2022029664号 )

GMT+8, 2024-5-3 05:51 , Processed in 1.449210 second(s), 43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