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地重视程度、建设进展和配套政策都严重不平衡,当前只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这是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在10月12日召开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现场会上透露的信息。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按照国务院副总理马凯“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的批示,国家能源局下一步将把各项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地和各相关单位,按国家要求各地在明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国网、南网等企业也要有相关的五年安排和每年计划。此外,充电设施建设的全国性示范文件和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从“十二五”期间,我国充电设施建设就开始探索,国家层面出台了十个重点政策,涉及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奖励、电动汽车企业资质准入等方面。而全国31个省(市、区)中,有15个省市出台了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政策,有10个省市出台了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政策。
今年9月30日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四部委又联合印发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为全国范围内开展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吹响号角。
马凯在关于国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批示的贺辞中指出,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个好事,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的变革外,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
“后续将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要求各个省、市发改部门、能源局在2016年3月份之前出台自己的规划,而且这个规划要和城市发展规划衔接落实到一起。”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在会上介绍说,文件还要求尽快出台相应的消防等标准,实际上已经出了20多个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还有一些标准最迟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我们尽量会出台一些行标,要制定国标可能还有一些程序问题。此外,物业报装等问题将出台全国性的示范文件,目前已形成初稿征求意见。
郑栅洁也表示,地方层面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基础建设和运营模式的试点示范。“我觉得经过五年的探索,现在到了加快普及的阶段。示范试点要起到一个带动作用。”
而相关企业也将加大建设和投资力度。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杨庆介绍,公司规划到2020年建成公共快充站6100座、充电桩5.9万个,为公司经营区域368万辆电动乘用车提供公共领域充电保障。加快“四纵四横”建设,全面覆盖京津冀鲁网络,建成后将总计覆盖城市202个,高速公路3.6万公里,在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青岛等重点城市建成半径不超过1公里的公共快充网络。今年开工建设快充站1888座、充电桩1.4万个,力争2016年6月底全部投产。(记者王璐)
原标题:充电设施建设国家标准将出台鼓励地方建设和运营试点
稿源:新华网
作者:王璐

成立专门的调解中心实行保险行业协会、法院、交警三方联动机制
10月10日上午,南昌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在南昌市高新区法院举行。调解中心的设立,有利于实现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揭牌仪式现场
保险合同纠纷今后可调解
在当天的成立仪式上,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南昌市高新区法院、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举行“南昌市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这标志着正式启动南昌地区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近年来,保险合同纠纷诉讼案件数量迅速增长,导致保险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耗时过长。“长期的实践告诉我们,化解基层的矛盾纠纷,不能仅靠法院的诉讼渠道,还要充分发挥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多种非诉讼的优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辉指出,人民法院与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保险合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社会组织与人民法院相互配合、相互衔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引导群众自愿选择公平、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也有助于人民法院更好地服务群众、保障群众司法权益。
据介绍,该调解中心设在南昌市公安交管局高新大队,实行协会、法院、交警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涉及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以及涉及保险公司的其他纠纷进行调解,帮助消费者实现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各项权益,有效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无缝对接保护消费者权益
罗辉强调:“调解中心的设立,进一步发挥‘三调联动’平台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通过新的工作机制,推动实现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行业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为当事人解决保险纠纷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化解渠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
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是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新举措和新亮点,是进一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战略新策,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是关注民生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江西省保监局副局长魏竹勇指出,针对部分当事人对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不甚了解甚至心存抵触的现状,调解中心、省保险行业协会、各级保险公司要多渠道宣传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增进群众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为确保调解中心的高效运转,该中心聘请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张志文为调解中心专职调解员,他深有感触地说:“诉调对接工作是新时期司法改革工作的新的尝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举措,我一定恪尽职守,认真调解每一个案件,让保险人、被保险人、第三者在调解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熊舒娟万魏华新法制报记者杨海涛摄影)
原标题:南昌保险合同纠纷今后可调解
稿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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