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参股公司检出禁用抗生素猪肉,“中国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002477)集团7月29日紧急停牌,又于8月3日复牌。
期间,雏鹰农牧对外公布调查进展,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发现氯霉素残留,也未找到涉事门店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的相关销售记录,仍“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但这一解释仍然存在诸多疑点。
新京报记者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此次查出问题猪肉的“雏牧香”,其专卖模式一直备受诟病,被业内认为是在走一条十年前就已证明失败的老路。
而凭借“公司+农户”的委托代养模式,雏鹰农牧在生猪养殖规模上跻身全国十强。但多位专家认为这种代养模式存先天硬伤,监管有缝隙。
在快速扩张中,雏鹰农牧的管理费用大幅增加,而净利润大幅下滑。去年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且下滑幅度达350.54%。
摆在“养猪第一股”雏鹰农牧面前的困境,恐怕不止是违禁兽药这么简单。
专卖模式:“雏牧香”经营欠佳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7月28日的公告,标称雏鹰农牧集团郑州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在中牟县俊霞雏牧香生鲜肉店销售的一批次猪肉(2015/5/31)含禁用兽药氯霉素。
这让雏鹰农牧旗下“雏牧香”及背后运营公司走进公众视野。知情人士透露,雏鹰农牧郑州商贸公司其实是雏鹰农牧产品销售的参股公司,并不进行产品生产。
雏鹰农牧公开信息显示,集团在2014年9月完成旗下三家商贸公司的股权转让,雏鹰农牧分别持有郑州商贸、北京商贸、上海商贸20%的股权,且其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持有上述三家公司10%的股权。
这三家商贸公司主要负责当地“雏牧香”的运营,而雏鹰农牧集团剥离商贸公司业务或许与其亏损有关。雏鹰农牧2013年年报显示,上述三家企业分别亏损4660万元、1587万元和363万元。
“雏牧香”是雏鹰农牧首个终端品牌,2012年9月推出后快速扩张。2013年上半年有120余家雏牧香专卖店开业,不过当年下半年仅新开了不到30家。目前雏牧香专卖店在河南有109家、北京8家、江浙沪7家。
7月31日中午,雏牧香北京东城区中心店里,光顾的人并不多。据知情人透露,目前该店处于亏损状态,年营业额只有几十万元,北京所有雏牧香直营店加起来难以达到公司规定的线上线下总营业额1亿元目标。
雏牧香北京一家门店店长称,2013年雏牧香进京时一边做直营店,一边做加盟店,而现在已全部是直营了。当时加盟店交20万-30万元加盟费即可,合同期两年,结束后加盟费如数返还,运营期间的房租、装修、维修等费用全由集团承担。
正是这些优惠条件让雏牧香得以快速扩张,然而好景不长。“年营业额5万和10万的店相比,投入的费用并不会少,但利润却相差极大。有的商家做了一段时间半路退出,集团投入的资金都打了水漂。”这位人士说。
据扬州市梅岭路雏牧香原店主反映称,他两年前第一批加盟雏牧香,但“因整个经营模式有问题,江苏现在都没有再做”。雏牧香常州市一位原加盟店主也说,由于当初营销策略不行,“挣不到钱”,上海、江苏的加盟店如今几乎已关停。
一位接触过雏鹰农牧的业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独立于商超、市场外的肉类专卖店往往高投入低产出,且没考虑购物习惯,人们不会特意跑到专卖店去买肉。“十年前双汇就曾摸索过专卖店模式,结果关闭了大批门店。雏牧香搞专卖店时我们就指出过这是死路一条,为什么还要搞?”
代养模式:“公司+农户”存监管疏漏
雏鹰农牧被检出的氯霉素是一种抗生素,早在2000年就被农业部从《中国兽药典》删除。2002年底农业部在《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中,明确规定氯霉素禁止使用,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对此,雏鹰农牧在8月1日的最新官方声明中称,并未在自留肉样及饲料中查到氯霉素残留,也没找到涉事门店问题猪肉在“郑州商贸”的销售记录,无法确定被抽检产品的来源。
那么,这违禁抗生素究竟来自何处?多位行业人士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都认为,根本问题或许还是出在与雏鹰农牧合作的养殖农户身上。即便这次事故与农户无关,雏鹰农牧“公司+农户”模式也是存在监管死角的。
雏鹰农牧早在2011年就开始“公司+农户”的“分散养殖、集中管理”委托代养模式,即雏鹰农牧将自有畜禽交予农户,统一提供禽畜、饲料、防疫、技术,农民则依据合同兑现相应的养殖承诺,如保证一定的存活率等。
业内人士称,生猪养殖占地较多,养殖场建成后需投入一定劳动力及管理成本,委托农民代养则可省去建厂、育肥、管理等一系列成本,企业可实现轻资产快速扩张。正是凭借这种模式,雏鹰农牧在短短十年间将养殖规模扩大到全国同行业前十的位置。
但“这种模式有先天硬伤,对合作养殖户达不到24小时监管。农户为保证存活率在家里偷偷用药,企业也没办法监管到。”中国生猪预警网首席分析师冯永辉说。
他认为,氯霉素是一种非常烈的药物,说明猪的病情较严重。没过停药期,药在猪体内没代谢完就进入屠宰加工环节,有可能是雏鹰农牧出现氯霉素猪肉的主要原因。另受成本因素影响,行业内普遍采用抽检方式自检,但抽检率通常不超过5%,这也使问题猪肉存在漏检可能。
据冯永辉介绍,国内有大型企业采取另外的高度集约化规模养殖模式,统一配养殖人员,猪肉监管上更到位,这样养殖的生猪出栏价格每斤要高出同行业1-2毛。
大步扩张:净利润和管理费均“不太正常”
雏鹰农牧在2010年9月15日挂牌上市时,被业界称为“中国养猪第一股”。近三年年报显示,其在西藏、吉林、内蒙古等地注资或增资扩建生猪养殖基地,并于今年6月收购了上游河南太平种猪公司70%股权。
但大步扩张给雏鹰农牧带来的直接影响是管理成本大幅上升。雏鹰农牧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雏鹰农牧总营收额17.62亿元,而其管理费用占比高达13%,比2013年度增加7121余万元,同比上升44.11%。它将管理费上升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公司规模扩大、人员增加,相应的工资、折旧等费用增加所致”。
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养猪成本70%来自饲料,医疗、动保约占营收额的5%,固定资产折旧占比不到5%,管理成本不到10%。这13%的管理成本已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雏鹰农牧2013年的年报数据更是“夸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上升198.99%、104.66%和69.70%,三费累计4.17亿元,占当年总营收22.32%。
净利润则是雏鹰农牧另一项“不太正常”的数据。2014年,雏鹰农牧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1.89亿元,下滑幅度达350.54%。雏鹰农牧解释称,这是生猪价格下降及销售减少所致。
但业内却有不同看法。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认为,雏鹰农牧净利润下降超300%,在养猪业并不算常态。尽管2014年猪肉市场不景气,但养殖业23家上市公司中只有3家净利润下降,雏鹰农牧就是其中之一。
“2014年雏鹰农牧的销售毛利率仅11.61%,低于行业整体水平。猪肉价格低迷是净利润下降的原因之一,但主要还在于产能扩大导致管理费用上升,缩减了利润空间。”郑宇洁说。
他认为,近年消费者饮食结构调整,猪肉的消费增长量整体呈下降趋势。而过度大步扩张会给公司的资金运营带来压力,甚至可能造成资金链断裂。
原标题:雏鹰农牧违禁肉背后藏三困境公司回应疑点多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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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新京报关于“星光专项基金”的调查报道。
民政部将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乱象
“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2年即终止,存管理不善、拖欠费用等7大问题;主管机构称将追责
“‘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追踪
昨日,新京报刊发了调查报道《“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对救助脑瘫儿的“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两年即终止、运行成本超善款半数、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报道。对此,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昨日表示,已关注此事,将对该基金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作为该基金的原主管挂靠机构,儿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救助基金资金告罄终止运行
涉事的“星光专项基金”最初以救助脑瘫儿童之名成立,共募集了142万元现金及价值67万元的物资,成立后挂靠单位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福基会)转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慈会)。但在运行不到两年,儿慈会下发了该基金的终止决定。
在相关文件中,显示儿慈会在2013年6月,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资金告罄,遂决定终止该基金协议。
在这份终止决定中,儿慈会罗列了“星光‘窝梦’基金”工作缺乏规划、拖欠借款、员工管理不善、不提交工作报告、拖欠基金会费用等七个问题。
而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运行成本近86万元,超过募集善款的一半,而相关协议规定管理经费不得超过10%。对这些问题,“星光专项基金”原负责人均拒绝详细回应。
民政部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
“我们已关注到你们的报道,接下来我们会向局领导报一下,对反映的情况将和基金会进一步核查,有情况也会及时向你们反馈。”9月6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发现问题多,将深入查账。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了解,至于下一步,将视具体调查情况而定。
“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我们基金会的网站对这个事进行一个说明。”9月6日晚间,儿慈会秘书长王林回应。
王林称,儿慈会在2013年整改发现“星光专项基金”存在相关问题,所以马上终止协议,“我们也一直在追相关人员的责任,实在不行,将通过法律手段。”王林说,现在,所有的合作项目都要有入会调查,所有大型的活动都要经过基金会审批,所有的专项基金必须建立档案。
追问1
专项基金管理有无专门法规?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说,专门针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文件,现在还没有。
沈东亮表示,现在依据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一个是民政部发的部门规章,譬如说《基金会年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认为,基金的地位尴尬,要挂靠到基金下面,钱要归基金会管,然后取出来要通过基金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在国家对于基金、福利只有一个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基金在法律上面就有短板,在实际执行当中虽然有条条框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就可能流于形式。
追问2
慈善项目出问题如何追责?
“基金会要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名下的慈善项目出问题,首先会要求基金会自查,这涉及基金资金的内控问题。
如果调查发现涉及基金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等问题,和公司的做法是一样的,该开除的开除,该终止合作的终止合作。如果确实是涉嫌犯罪的,基金会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从民政部门的角度来说,对基金会只有监管的权力。若出现基金会自己监管不善的,涉及基金会本身有违法违规的,我们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或者在基金会年检时提出改进建议,如果是一般性的管理问题,那他自己内部加强管理。对基金会的处分有从最轻的警告到最严重的撤销登记都有可能。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运行成本畸高等问题,绍兴平表示,我们考察某一个基金会,并不是考察某一个项目的运行成本,而是考察整个基金会的运行成本。每个项目和每个项目不一样,有的项目可能自己贴钱干呢。“例如,这个星光专项基金,如果项目愿意继续维持下去,可以拿钱往里面补,这也不是说不可以。”
追问3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
根据协议,儿慈会和“星光专项基金”按照募款总额的10%收取管理经费,其中5%由儿慈会用作管理经费,5%作为星光基金管理经费。
但儿慈会提供的一份粗略账单显示,基金仅救助了13名包括脑瘫患儿在内的贫病儿童,耗资59万元、19项宣传倡导活动费用共计8万余元,剩余的近86万元被用于管理费、行政支出以及人员支出。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是按相关协议计提还是实报实销?
对此,绍兴平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并不会对基金会要求具体到计提还是实报实销,我们会看一个总的比例。具体到怎样一种报销方式,就得根据基金自己的情况。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后我们看的是你总账是否平衡。基金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最后的账目都要合并到基金会这个总体中来。
建议
公募慈善基金应引进专业管理人员
针对“星光专项基金”的夭亡,有公益界人士指出,其折射出的是我国慈善专项基金管理混乱、监督失效、追责机制不健全的现状。
对此,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建议,在制度建设方面,民政部应该完善对基金会的制度设计,包括基金会内部制度管理。除了制度方面,提升基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很重要。有时大家觉得行就运作基金,但是如何运作、管理、发放却缺乏相关的培训。现在有些领域已经开始引进专业的公益人,就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他除了要靠自己的爱心奉献来参与工作,也是要有一定的收入,有一个体面的收入,他要用专业的管理知识来运作支配基金,让基金良性运作。
岳屾山表示,公募慈善基金现在还存在社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善款的收支透明度不够,如果公开明细,大众知道每一分钱的去处,就能提升公信力。此外,公众也应该逐步转变对公益的观念,不能认为做公益就应免费。(记者肖鹏实习生米惠惠刘思维)
原标题: “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2年即终止民政部将核查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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