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新京报关于“星光专项基金”的调查报道。
民政部将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乱象
“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2年即终止,存管理不善、拖欠费用等7大问题;主管机构称将追责
“‘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追踪
昨日,新京报刊发了调查报道《“星光专项基金”缘何夭折》,对救助脑瘫儿的“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两年即终止、运行成本超善款半数、管理混乱等问题进行了报道。对此,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昨日表示,已关注此事,将对该基金相关情况进一步核查。作为该基金的原主管挂靠机构,儿慈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很可能会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救助基金资金告罄终止运行
涉事的“星光专项基金”最初以救助脑瘫儿童之名成立,共募集了142万元现金及价值67万元的物资,成立后挂靠单位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福基会)转为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儿慈会)。但在运行不到两年,儿慈会下发了该基金的终止决定。
在相关文件中,显示儿慈会在2013年6月,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资金告罄,遂决定终止该基金协议。
在这份终止决定中,儿慈会罗列了“星光‘窝梦’基金”工作缺乏规划、拖欠借款、员工管理不善、不提交工作报告、拖欠基金会费用等七个问题。
而据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星光专项基金”运行成本近86万元,超过募集善款的一半,而相关协议规定管理经费不得超过10%。对这些问题,“星光专项基金”原负责人均拒绝详细回应。
民政部介入核查“星光专项基金”
“我们已关注到你们的报道,接下来我们会向局领导报一下,对反映的情况将和基金会进一步核查,有情况也会及时向你们反馈。”9月6日下午,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发现问题多,将深入查账。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表示,将对此事进一步了解,至于下一步,将视具体调查情况而定。
“我们会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我们基金会的网站对这个事进行一个说明。”9月6日晚间,儿慈会秘书长王林回应。
王林称,儿慈会在2013年整改发现“星光专项基金”存在相关问题,所以马上终止协议,“我们也一直在追相关人员的责任,实在不行,将通过法律手段。”王林说,现在,所有的合作项目都要有入会调查,所有大型的活动都要经过基金会审批,所有的专项基金必须建立档案。
追问1
专项基金管理有无专门法规?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基金管理处副处长沈东亮说,专门针对专项基金管理的文件,现在还没有。
沈东亮表示,现在依据的法律法规,一个是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一个是民政部发的部门规章,譬如说《基金会年检办法》、《基金会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认为,基金的地位尴尬,要挂靠到基金下面,钱要归基金会管,然后取出来要通过基金会,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在国家对于基金、福利只有一个基金会管理条例,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基金在法律上面就有短板,在实际执行当中虽然有条条框框的规定,但是在实际执行当中就可能流于形式。
追问2
慈善项目出问题如何追责?
“基金会要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平说,如果名下的慈善项目出问题,首先会要求基金会自查,这涉及基金资金的内控问题。
如果调查发现涉及基金工作人员职务侵占等问题,和公司的做法是一样的,该开除的开除,该终止合作的终止合作。如果确实是涉嫌犯罪的,基金会可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
从民政部门的角度来说,对基金会只有监管的权力。若出现基金会自己监管不善的,涉及基金会本身有违法违规的,我们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或者在基金会年检时提出改进建议,如果是一般性的管理问题,那他自己内部加强管理。对基金会的处分有从最轻的警告到最严重的撤销登记都有可能。
针对报道中提及的运行成本畸高等问题,绍兴平表示,我们考察某一个基金会,并不是考察某一个项目的运行成本,而是考察整个基金会的运行成本。每个项目和每个项目不一样,有的项目可能自己贴钱干呢。“例如,这个星光专项基金,如果项目愿意继续维持下去,可以拿钱往里面补,这也不是说不可以。”
追问3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
根据协议,儿慈会和“星光专项基金”按照募款总额的10%收取管理经费,其中5%由儿慈会用作管理经费,5%作为星光基金管理经费。
但儿慈会提供的一份粗略账单显示,基金仅救助了13名包括脑瘫患儿在内的贫病儿童,耗资59万元、19项宣传倡导活动费用共计8万余元,剩余的近86万元被用于管理费、行政支出以及人员支出。
基金管理费用如何监管,是按相关协议计提还是实报实销?
对此,绍兴平表示,民政部门作为监管部门,并不会对基金会要求具体到计提还是实报实销,我们会看一个总的比例。具体到怎样一种报销方式,就得根据基金自己的情况。这个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后我们看的是你总账是否平衡。基金不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最后的账目都要合并到基金会这个总体中来。
建议
公募慈善基金应引进专业管理人员
针对“星光专项基金”的夭亡,有公益界人士指出,其折射出的是我国慈善专项基金管理混乱、监督失效、追责机制不健全的现状。
对此,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建议,在制度建设方面,民政部应该完善对基金会的制度设计,包括基金会内部制度管理。除了制度方面,提升基金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也很重要。有时大家觉得行就运作基金,但是如何运作、管理、发放却缺乏相关的培训。现在有些领域已经开始引进专业的公益人,就像职业经理人一样,他除了要靠自己的爱心奉献来参与工作,也是要有一定的收入,有一个体面的收入,他要用专业的管理知识来运作支配基金,让基金良性运作。
岳屾山表示,公募慈善基金现在还存在社会公信力不足的问题,这主要是因为善款的收支透明度不够,如果公开明细,大众知道每一分钱的去处,就能提升公信力。此外,公众也应该逐步转变对公益的观念,不能认为做公益就应免费。(记者肖鹏实习生米惠惠刘思维)
原标题: “星光专项基金”运行不到2年即终止民政部将核查
稿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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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高管对调,往往被解读成央企改革和大规模整合的前兆。然而,不少投资者将高管对调看做投资信号,这应该是种误解。事实上,高管对调和央企整合之间联系并不紧密,历史上时有发生,却并不一定伴随着整合重组。
南北车合并之后,南北船高管对调被看成是两家公司合并的第一步,后来果然应验。今年以来,央企高管之间轮调动作不断,比如一汽和东风汽车之间高层对调,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之间高层对调,三桶油帅位互相替换。最近一次,是9月3日有宝钢背景的马国强成为武钢股份董事长,取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原董事长邓崎琳。
然而,假若监管部门要对央企进行整合,对调高管的确可以减少阻力,可以互相更熟悉对方情况,但现实情况是央企很难出现大规模合并。如果要推进混合所有制,央企合并必将会推后这个进程,从改革效果上看,混合所有制比央企合并更有实际意义。此外,央企合并增加了行业集中度,让当初分拆央企以鼓励竞争保持活力的努力付诸东流。
央企高管对调的原因,是为了防止高管长期呆在一个位置上产生的权力过大和腐败违法风险,例如,周永康在石油系统亲信众多,出现腐败窝案,应该是政府着力推进央企高管轮岗的重要原因。
其实,央企之间轮换高管是一种普遍现象,这也是政府培养高管的一种手段。以王宜林为例,其成长并崛起于中石油系统,在2011年4月调任中海油董事长、党组书记,今年5月又调任中石油担任董事长、党组书记。此外,银行间高管长期存在轮调现象,监管部门官员和企业高管也存在轮调现象,打开三大电信运营商的高管履历,会发现其中大部分有交叉任职的经历。
央企之间换高管,容易出现竞争对手互换的现象,主要是因为同一行业高管对该行业熟悉,比较容易上手,不至于出现外行领导内行这种情况。但这也会出现两个副作用,第一个是竞争对手之间互相了解对方经营策略,第二个是很难建立高管考核机制。
从第一点来看,从竞争对手调任来的高管,还是会希望在新岗位上干出成绩,那么是否会利用在竞争对手获得的商业秘密,制定相关策略?社会资本控制的企业,除非出现合并,很少用竞争对手高管,不是不想用,而是高管往往跟公司签订了协议,离职后不允许到同行业公司中任职。
从第二点来看,高管频繁变动,也不利于公司建立持续性经营策略,不利于对高管进行业绩考核。一个投资项目和经营策略,从决策到见效往往需要几年时间,如果中间出现高管变动,那么是谁的业绩就很难考量,这样就鼓励一些高管没有长远规划,而是制定迎合政策需要的短期策略。
原标题:央企高管对调不一定就是整合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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